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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60641
著录日期:
2023-04-14
标  题:
孝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孝义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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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2.法规与政策股(行政审批管理股)。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3.发展规划股(财务股)。拟定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提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和遥感监测,负责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组织验收;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按程序组织执行;负责机关日常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和项目资金审计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5.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牵头组织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全市专项扶贫项目的实施,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机关干部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扶贫开发督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6.科技教育股。承办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

8.生产股。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各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兽医医政、兽药及医疗器械、渔政的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农膜的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作物、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治监督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业各业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指导农业各业安全生产。负责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及保险的落实。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9.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全市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市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0.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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