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上报工作的通知》,吕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预算指标的通知》(吕财农〔2023〕47号),《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专项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吕财农〔2023〕53号),以及吕梁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办公室《吕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吕专项办发〔2023〕1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逐级推荐、竞争立项原则,经村党组织自愿申报、乡镇党委研究上报、县级评审定村的方式,安排12个项目3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市级资金110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孝义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孝义市府前街党政大楼8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812380
电子邮箱:xyzzb7812380@163.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孝义市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3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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