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晋组发〔2023〕3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3〕85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孝义市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上级要求,对每个行政村的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70万元,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每村50万元的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按照每村15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孝义市财政按照每村5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结合我市实际,安排5个项目1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5万元,县级资金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孝义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孝义市府前街党政大楼8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7812380
电子邮箱:xyzzb7812380@163.com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孝义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孝义市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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