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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4-93250
著录日期:
2024-12-25
标  题:
孝义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孝义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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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保密、印鉴、接待、下乡、扶贫、政务公开、信访、综治、建议提案办理以及12345工单、13710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负责督促各项卫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方案及要求,对具有直接领导或业务管理关系的医疗机构在党的建设方面开展医院巡查工作。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随机任务。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执行情况。组织对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做好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领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违法查处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互联网+、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公开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负责各类卫生健康工作经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牵头组织督导检查;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支出和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其他职能股室做好招标采购,负责与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对接,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卫健系统项目资金分配及绩效评价的组织;负责卫健系统各类财务报告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卫生系列初中级考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等相关考试的现场资格初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档案整理、保管和管理工作。

(五)规划宣传与信息股。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牵头做好重大项目以及未明确责任股室的其他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体制改革股(医改办)。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医保、医药、医疗即“三医联动”工作。统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拟定并组织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七)医政医管股。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医疗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医疗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方案及要求,对具有直接领导或业务管理关系的医疗机构在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医院巡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化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双拥、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

(九)人口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落实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承担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负责全市托育机构的备案、监督管理和运行指导。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开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中医药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落实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负责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和农村中医药服务工作。

(十一)职业健康股。组织实施国家、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队伍建设政策。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病防治专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股。拟定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监测预警等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和监测预警、免疫规划和隔离防控等相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发布疫情信息,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及分配意见。

(十四)综合监督股。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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