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7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的通知》要求,我市境内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0月18日0时至10月23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应急响应。主要应急措施为:
一、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尽量降低生产负荷,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治污设施处理效率、缩短生产时间,可安排设备大修、炉窑冷修等工作。
3.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拒绝露天烧烤。
二、强制性减排措施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和吕梁市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1.钢铁:高炉停产50%(含)以上,以高炉计;烧结机停产;停止车辆运输。
2.焦化: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4.3米焦炉停止50%(含)以上炭化室装煤;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3.氧化铝:焙烧工序停50%,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4.炭素:焙烧工序停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
5.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6.砖瓦窑:非隧道窑企业停产;禁止运输。
7.陶瓷:停产,禁止运输。
8.耐火材料:使用煤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使用非天然气、煤气或液化气等作为燃料的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9.石灰窑: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0.涂料制造:配料、预混、分散、调和、融化、搅拌、过滤、调整、灌装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1.包装印刷:使用溶剂型油墨企业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2.塑料制造:再生塑料制造等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3.工业涂装:使用溶剂型涂料的企业调漆、供漆、涂装、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新闻单位要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响应措施。每日12:00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环境监察大队206室)。
联 系 人:师赵峰
联系电话:0358-7606725
报送邮箱:xyhbjyjs@163.com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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