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孝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退出全省县级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2020年决战方案》等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企业以任何形式使用或租用无牌无证等非法运输车辆。对使用无牌无证运输车辆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全市范围内,禁止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运输扬尘污染物料车辆上路行驶。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等规定,采用现场执法或视频监控等手段,依法查处上路行驶的重型或中型载货汽车载运煤炭、煤粉、焦炭、沙、土等易遗洒物品,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它方式封盖严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四、340国道(孝午线)、340省道、243省道(汾介路)、司梧线、孝介大道(梧桐街至兴安段)等城区周边主干道路已经列为 “严管路段”。市政府将采取联合执法行为,对跑冒滴漏、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辆从严从重处罚,并倒查源头企业和工地,严厉处罚。
五、主干道两边门店要对店前路面、车辆停靠点进行硬化,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保持日常清洁卫生。
六、市政府设置举报电话0358—7606745,受理各类道路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