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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19-02046
著录日期:
2019-11-2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文  号:
孝政通〔2019〕8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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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23号)要求,我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审核确认,下列25个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通告。

  孝义市教育科技局

  孝义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孝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牌子)

  孝义市财政局

  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挂市粮食局牌子)

  孝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孝义市农业农村局(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孝义市公安局

  孝义市司法局

  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孝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挂市政务信息管理局牌子)

  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孝义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孝义市审计局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市文物局牌子)

  孝义市统计局

  孝义市能源局

  孝义市林业局

  孝义市医疗保障局

  孝义市水利局

  孝义市民政局

  孝义市交通运输局

  孝义市自然资源局(挂市规划局牌子)

  孝义市应急管理局(挂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

  孝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今后,凡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市政府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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