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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0-02665
著录日期:
2020-07-0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 孝义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建立孝义市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0〕11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 孝义市人民武装部关于建立孝义市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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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部队应急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升孝义市军地联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孝义市军地应急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制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孝义市辖区内应急管理和一般级别以上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军地应急联动机制规范运行快速响应,成立“孝义市军地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采取军地双领导制,设3名组长、4名副组长,成员由驻孝部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等组成。

  (一)领导小组组长

  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市人武部政治委员、市人武部部长担任。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

  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武部副部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武警吕梁支队执勤三大队大队长担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由市人武部、武警吕梁支队执勤三大队执勤二中队、武警吕梁支队执勤三大队孝义中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组成。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市减灾总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林业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水利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自然资源局(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局(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公安局(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军地应急联动工作的指示和部署;

  2.研究制定有关军地应急联动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3.全面组织、指挥协调驻孝部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分析总结每年度军地应急联动工作。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有关军地应急联动工作的指示和部署;

  2.负责承办全市军地应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3.负责建立全市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4.负责办理、协调驻孝部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有关事宜;

  5.负责建立军地应急联动沟通平台,开展灾情会商、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物资共享、队伍联建、联训联演、联动指挥、综合保障等工作,协调办理军地联动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军地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开展军地应急联动快速集结演练活动;

  7.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驻孝部队应对突发事件的主要内容

  1.参与解救、转移或疏散受灾受困人员;

  2.参与保护重要目标安全,抢救运送重要物资;

  3.参与桥梁、隧道、建筑、地质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抗洪防涝、疫情控制、气象灾害、医疗救护等抢险救灾工作;

  5.参与应对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6.必要时,协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四、军地应急联动运行机制

  (一)建立应急处置指挥体系

  凡在孝义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级别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驻孝部队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的,领导小组应立即成立军地联合指挥部,驻孝部队负责人参加。

  (二)健全突发事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

  军地双方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双方立即启动信息通报机制,利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电话7837712和市人武部24小时作战值班电话2217315,建立实时连线,互报互通信息(包括预测、预警和现场情况等信息),便于提前预置兵力、集结队伍,做好行动准备。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双方按规定程序实现应急物资、救援装备、行业专家等资源共享,及时互通有无,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三)召开应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军地应急联动联席工作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总结、评估、分析、预测应急联动机制运行情况,研究新形势,提出新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开通军地联络员机制

  为便于开展应急联动工作,双方指定联络员并相互备案。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和联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和准确的处置。联络员如遇调整应及时更新。

  (五)完善应急预案衔接机制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和拟定年度应急演练方案时,需纳入部队工作任务和职责内容的,要及时与市人武部沟通或征求意见。市人武部对市应急管理局的预案管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军地应急预案无缝衔接。

  (六)建立应急联训联演机制

  双方相互邀请对方参与本方组织的应急培训,共同提高在灾害预防、应急指挥、应急协调等业务方面的综合素质。市应急管理局将部队应急力量纳入孝义市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统筹安排,市人武部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七)装备互相支援保障机制

  双方充分发挥军地装备器材各自优势,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联保联供、相互支援、互借互用。对军队专用保密装备应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经批准后才能动用。定期开展军地通用装备专业人才互相培训,不断提升军地装备通用保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五、其他事项

  (一)驻孝部队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由其上级军事机关和孝义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

  (二)应对处置情况,需要部队参与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程序。在险情、灾情、疫情、警情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直接向驻孝部队提出应急行动请求,事后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驻孝部队按照军队报批程序,边参与救援,边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机制可根据施行情况及变化进行重新修订、补充和完善。

孝义市人民政府 孝义市人民武装部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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