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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01809
著录日期:
2021-06-29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1〕5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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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驻市企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省、吕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四铁”“四硬”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全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 持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纳入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要定期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走实走深。

  2.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3. 严控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科学谋划、超前防范,全面完成吕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交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工矿商贸领域实现“零死亡”。

  二、强化担当意识,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4. 强化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孝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孝义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5.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山西省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绘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张表”,将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相关行业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员,确保监管执法精准化。进一步厘清各部门之间责任边界,建立联动机制,健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6.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董事长、总经理和企业实际控制人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7. 加强全员安全责任。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安全意识与责任向家庭个人延伸、向全社会成员延伸,提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拓宽安全隐患、事故举报渠道,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全社会抓安全的浓厚氛围,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立足标本兼治,引深巩固三大行动

  8. 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制定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加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在创新管理、发现问题、夯实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创建成果。2021年全市“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99%,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99%以上,确保年度“零事故”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9.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动态更新“四个清单”,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彻底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2021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10. 持续深化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我市成功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创建经验,围绕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引深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四、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1. 重点行业领域

  煤矿:严格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煤矿分类分级监察监管办法和煤矿矿长安全考核记分制度等制度措施,突出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紧盯巷道贯通、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等关键环节作业审批监察确认,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推动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非煤矿山:抓实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和尾矿库排水系统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推进采空区治理;完善尾矿库风险监测预警四级联网系统,提高信息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露天矿山按划定矿界开采管理,严格按规范标准落实剥离、阶梯式开采。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按照等级评估结果做好治理和监管工作;完善固化“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凡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装备或未有效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油气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气液联动切断阀完好率达100%。

  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一面”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严禁违规操作、违章作业;严格落实“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各类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行为,严防脚手架、模板、吊篮、升降机、上料架、深基坑等关键部位侧翻、倒塌、坍塌和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消防: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运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特种设备:对使用8年以上的大型游乐设施要及时更换主要零部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运营;依法加强气瓶使用单位监管,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对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要加强维护保养,对不能正常运行、安全性能难以保证的老旧电梯,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督促使用单位改造、更新。

  文化旅游:严格大型庆典、集会活动、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强化重大节假日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景区景点游览人数,加强客流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故。

  矿产资源:树立全域风险意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实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对涉煤涉矿乡镇开展巡排查,严防私挖乱采行为发生。

  冶金工贸、燃气、民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灾害防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2. 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重点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补齐自然灾害基础防御工程短板;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13. 抓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借助我市列入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一批试点县、市的契机,8个承担普查任务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工作,做到普查单位全覆盖无遗漏、普查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14. 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整改提升工作。深入推进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整改提升工作,巩固已创社区成果,每个乡镇(街道)要培育扶持1~2个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促进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整体提升。

  15. 做好重点灾害防范工作。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强化预警监测,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严防扩大演变为重大火灾。水旱灾害:加强对我市重点河道和水库等防洪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严格落实群策群防措施。地质灾害:突出灾害易发、人员密集、重要设施、在建工地、切坡建房、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排查监控,特别是在西部山区地质灾害高发区,要防止发生大的山体滑坡事件。地震灾害:加强地震预警,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和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气象灾害: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六、强化基层基础,推进本质安全建设

  16. 科学编制安全规划。认真编制并实施《孝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有序安排矿山灾害治理、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改造、生命线工程和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等重大项目,在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 推进科技强安。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鼓励和引导煤矿智能化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智能综掘工作面2个;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联网,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加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应急响应、指挥决策、救援协调和资源调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

  18. 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强化对城乡规划、化工园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淘汰落后工艺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项目落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推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实行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

  19. 持续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修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双报告”制度和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

  20. 持续推进标准化创建和安全责任险投保。督促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持续动态达标,正常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

  七、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21.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做好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检查执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发挥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作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违法单位信息。 

  22.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依据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办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分类分级监管,配备使用移动终端执法装备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精准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各方面人才,分行业建立专家库,助力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

  八、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23. 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林业、消防、地震、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24.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2021年完成全市总体、专项和部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任务;17个专项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依据工作实际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制定完善应急救援响应和处置流程,建立应对突发灾害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办法。

  25.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管理社会应急力量,加强经济开发区、煤化工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区域骨干队伍,形成“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体系;加强专业性应急演练和比武竞赛,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作战水平。建设区域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

  26.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严防谎报、迟报、误报、漏报、瞒报行为。

  九、强化工作举措,推升安全保障能力

  27.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有关政策和举措,利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契机,通过招聘、整合、优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完善专业性较强的行业监管部门力量,特别是要调整充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28. 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人员专业化建设,通过调整补充、竞争上岗等方式,优化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素质;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周的轮训;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推进建立安全文化馆、安全主题公园,培育安全文化。

  29. 严格责任考核。修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中督查和年终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干部选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30.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落实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核查销号。对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屡查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监督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或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依法处理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股  78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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