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孝义市中心城区新城片区XC-H-05-09(1)、XC-H-05-09(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孝自然资报〔2022〕12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太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孝义市中心城区新城片区XC-H-05-09(1)、XC-H-05-09(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二、对孝义市中心城区新城片区XC-H-05-09(1)、XC-H-05-09(2)等地块有关规划控制指标,需按以下内容执行:
地块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限制(m) | 兼容用地性质 | 兼容比例(%) | 年径流量控制率(%) |
XC-H-05-09 | R2 | 5.69 | 2.88 | 26 | 35 | 80 | B | 15≤B≤20 | 85 |
XC-H-05-10 | B1 | 1.68 | -- | -- | -- | -- | -- | -- | -- |
停车位按照《孝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实施办法》设置。
三、XC-H-05-09宗地内两条20米道路分别位于用地中部和南部,呈南北向和东西向布置,该两条道路实施时应与城市道路顺畅衔接,保证街区交通系统的完整性,并承担街区间交通联系;同时该两条20米道路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并由城市市政统一管理。
四、XC-H-05-09宗地西南侧带状用地内仅允许布局停车场、绿地、公厕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并对外开放,为城市服务。
五、XC-H-05-09地块内商业建筑可通过采用连廊、过街楼等形式与XC-H-05-10地块内现状建筑形成完整的公建立面,以保证城市主要干道永安路沿线连续、统一的立面景观效果。
六、你局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指导分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满足教育部门教师周转房配建要求。
七、你局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785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