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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51439
著录日期:
2022-05-3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2〕4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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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甲醇、4万吨合成氨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为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文件精神,按照“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提出有效的区域削减方案,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倍量削减”的规定,为确保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甲醇、4万吨合成氨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恶化并得以持续改善,特制定本削减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位于山西省孝义经济开发区内,以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焦化项目副产的剩余焦炉气为原料,建设15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装置及4万吨/年甲醇驰放气制合成氨装置。依据环评单位测算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1吨/年,氮氧化物11.4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5.3吨/年。

    二、项目所需区域污染物削减量

    根据2021年孝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公示,孝义市污染物年平均浓度除SO2、CO达标外,PM2.5、PM10、NO2、O3-8h年均浓度均未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属于不达标区。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文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需进行区域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削减量为:颗粒物2.2吨/年,氮氧化物22.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0.6吨/年。

    三、区域削减源及采取的措施

    通过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调整全省重污染天气钢铁焦化行业绩效分级指标推动钢铁焦化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晋环发〔2022〕36号)对现有120万吨/年焦化项目实施深度治理,可实现削减颗粒物43.75吨/年,二氧化硫40.8吨/年,氮氧化物19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9.74吨/年。其中颗粒物削减量2.2吨/年,氮氧化物削减量22.8吨/年,挥发性有机物30.6吨/年用于本项目。

    附件: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区域削减方案表.docx


解读链接: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孝义市瑞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焦炉煤气制15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合成氨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 减排办 0358-7606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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