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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63157
著录日期:
2022-07-1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孝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2〕7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孝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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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推进孝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孝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国资国企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晋办发〔2020〕42号)、《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打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收尾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吕梁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以中央、省、吕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系列文件为指导,强化问题导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僵尸企业”处置出清,盘活闲置资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目标要求

对正常运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对于我市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行政支持,妥善做好人员安置,依法处置债权债务,通过剥离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出清。公司制改革和出清工作于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清智(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永胜(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梁  洪(市工信局局长)

苏晓明(市财政局局长)

王治铭(市人社局局长)

续晓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

李永平(市住建局局长)

李旭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风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小军(国家税务总局孝义市税务局局长)

侯济平(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闫建斌(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国资局),办公室主任由梁洪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服务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公司制改革

对于承担功能性任务,有发展潜力,可以盘活的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活有效资产。重点推进孝义市食品公司改革:一是完成公司制改革;二是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责任单位:商业总公司)

(二)企业出清

我市现有全民所有制企业14户,除食品公司外,其他13户均为长期停产停业、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和再生机能的“僵尸企业”(商业系统9户,城管局3户,住建局1户)。通过吸收合并、剥离重组等方式,将13户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全部划入承接企业,原企业注销出清。(责任单位: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业总公司)

(三)资产债务

13户注销出清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一并由新组建企业“孝义市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承接企业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接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承接企业,并完善相关运营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国资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业总公司)

(四)职工安置

13户注销出清企业的职工安置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由新组建企业“孝义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接收。一是职工及其档案资料由承接企业接收。二是承接企业暂时按照原企业职工待遇执行,原企业的资产收益用于解决原企业职工社保等问题。三是职工的社保由承接企业接续,职工退休按照“到龄一批、退休一批”的原则处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2018﹞7次)精神,由市财政局负责为到龄退休职工补缴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滞纳金。四是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化管理。(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业总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国企改革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密切工作联系,确保市属国企出清改革任务稳妥有序推进。国资局、城管局、住建局、商业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市属国有企业出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主管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各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市财政局负责费用测算的指导,并协调解决“僵尸企业”处置费用;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企业注销、登记变更等工作;市税务局做好税务承继、养老保险征缴等工作;市人社局做好职工身份认定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地处置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建章立制。建立国企改革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市国资局为牵头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所涉市属企业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改制出清中所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所涉各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处理企业改制或注销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上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确保平稳。公司制改革和清理退出的企业,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班子,按照“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要求,做深做细职工思想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和职工稳定,实现改革平稳过渡。

(五)加强监督。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出清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办法规范操作,严格履行程序;要加强对出清全流程监督,坚持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附件:公司制改革和长期停产企业出清名单

解读链接:【图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孝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资国企管理股 782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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