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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01678
著录日期:
2022-04-19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2〕2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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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驻市企业:

202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坚持标本兼治和依法、系统、综合治理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全市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树牢政治意识,坚守安全工作底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在山西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将此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融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正确认识与准确把握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与日常安全工作督查检查,突出专项工作与重点时段、关键节点的督查考核。全市安全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压减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交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工矿商贸领域实现“零死亡”。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对重大隐患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近5年来批复结案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突出对重大隐患调查处理、挂牌督办、核查销号情况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对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屡查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监督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或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依法处理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健全完善体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孝义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制定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重大安全风险和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两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和《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两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一张表”,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机构、监管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六)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制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职责清单,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矿山、危化、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率先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全面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七)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公示,每年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三、突出源头防控,科学有效化解风险

(八)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推动建立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严把项目准入审核关,严防落后工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项目落户我市。

(九)健全双重预防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

(十)紧盯关键环节。对重大安全风险关键环节“一点一策”深入研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对高危作业场所减人、重大危险源隔离、易燃夹芯彩钢房拆除、电动车严禁入室存电等重点区域和对高处、动火、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的审批监督管理,超前研判、科学处置、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深化专项整治,精准治理隐患问题

(十一)深化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采取督查检查和通报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1.煤矿:严格执行“一规程四细则”,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顶板和煤尘等重大灾害治理,扎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进煤矿“一优三减”,加快智慧矿山和智能采掘工作面建设进度,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隐蔽工作面、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瞒报事故和建设项目违规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非煤矿山: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创立典型、示范引领,全力推动全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图纸指挥生产”,企业生产作业图纸底图坐标系全部规范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加强外包工队安全管理,杜绝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挂靠或借用施工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非煤矿山工程等行为的发生。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和“先治理后开采”工作要求,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治理。

3.危险化学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和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成品油库、化工产业转移、老旧装置、工业充装气体等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小化工”整治攻坚,全面完成三年行动任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将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治理水平,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有效化解生产储存、运输、购销、废弃处置、化工园区(集中区)等方面安全风险,以“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持续管控动火、受限、开停车等特种作业,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4.交通运输:推动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依法从严查处“两客一危一货”非法营运、非法挂靠、“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禁限行规定、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农村公路长大陡坡、重点桥梁和隧道等风险较高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年内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突出问题。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和邮政寄递业安全监管。

5.建筑施工:持续督促落实涉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开展模架支撑、基坑(土方)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安拆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防高处坠落、临时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危险区域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不断规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督促指导落实农村自建房有关规定标准,深化城乡房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6.燃气安全: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严厉打击燃气建设项目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行为;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完成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工作。建立城镇燃气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加快实现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

7.特种设备:加大对全市电站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和燃气锅炉的安全检查力度;对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进行重点检排查;集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制;继续推进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气瓶充装环节的专项整治。

8.冶金工贸:加强对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天然气)、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高空作业、熔炼炉铝水出口自动控流、除尘系统控爆措施、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严厉打击煤气区域检维修、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喷涂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不严格、安全条件确认不到位、作业现场管控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9.消防:以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危化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乡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搬迁安置点、商住混合体建筑、老旧小区、“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密切关注“密室逃脱”类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电动自行车、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发展动向,强化火灾风险管控措施落实。

结合实际,开展文化旅游、城镇污水处理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五、注重灾前防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二)加强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等工程。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防洪能力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做好重点灾害防范工作。

1.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推动森林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林区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工程、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森林防灭火装备建设、森林救援直升机坪建设等,提升森林火情监测预警覆盖面积,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完善林区灭火设施,加快防火通道建设。加强乡镇森林消防专业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在林场防火重点区配套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整修直升机临时起降点,为救援直升机提供安全起降、停放、作业保障条件,提升我市森林消防及灾情侦察、抢运遇险人员、转移受困群众和伤员、运送救援指挥人员和救援力量、运输救灾物资、吊运大型设备等应急救援能力。严格执行我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2.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长制,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河道治理,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开展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提高堤防体系防洪标准,继续实施防洪治理,针对病险水库、水闸、淤地坝除险加固,对小型水库及河道实施综合检测,对塘坝进行安全评价与维护工程。实施水毁工程修复,推进山洪沟防洪治理,不断提升山洪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开展抗旱水源、防洪抗旱调度等工程建设,提升重点旱区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推进增雨防雹能力提升建设,提升增雨防雹作业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和保障措施。

3.地震灾害:开展防震抗震能力提升工程、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矿山地震监测示范工程,在我市煤矿开采重点地区建设矿山地震监测示范点,布设密集监测台站,对矿山地震进行动态监测。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市、乡、村三级地震灾害风险图,编制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和地震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加固,其中以居民小区、学校校舍、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为重点进行抗震加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逐步推进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任务,提高农村住房抗震安全性能。

4.地质灾害:建立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专业监测点建设和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全面推进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与构造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推进突发地质灾害或险情削方减载、危岩体清除、局部主动网加固等简易工程治理,及时进行排危除险,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发生。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普查、排查全市险村险户,实施“减灾安居工程”,对地质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区域,结合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改造等政策措施,推进受隐患威胁区域移民搬迁,消除灾害威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降低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5.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雷电防御安全治理,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十四)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实施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核查销号。对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出现、屡查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对监督检查不认真、不负责,或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依法处理的,要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十五)创新监督检查方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七、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十六)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局队合一”。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安全监管任务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5至10名人员,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按要求配齐配强村(社区)安全监督员。

(十七)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在全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突发事件现场通信保障能力的建设计划中,完成我市工作任务。推动监管执法、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等业务系统应用和数据汇集共享,实现在线监测预警及应急救援指挥,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十八)加强标准化建设。采取差异化监管、浮动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奖惩措施,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动态考核,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十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监管能力和职业技能,深入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建立年度培训计划,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常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知晓安全生产风险,学会应急处置措施和逃生避险办法,加强对企业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对村两委换届后新配备的村(社区)安全监督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培育安全文化。

八、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单位预案。各乡镇(街道)要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17个专项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据工作实际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一)加强救援装备配备和救灾物资储备。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急需的智能排水机器人、高压排水管、倒灌堵漏装备、以水灭火装备等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合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

(二十二)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各类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完善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训练场所。通过政府购买航空救援、无人机远程灭火等服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三)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人口和灾害隐患点分布,城市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依托胜溪湖公园、人民广场、府前广场及小游园等公园,并结合现有的停车场、学校操场等场所,分级分类建设避难场所并根据城市发展及时调整。

(二十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确保到户到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统筹指挥,强化抢险救援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快速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应急管理局 协调股 0358-78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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