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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45011
著录日期:
2023-06-13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3〕4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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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政府及其部门提出建议190件,其中9件为重点建议。市政府根据建议类型及内容,对办理责任进行分解(见附件1、2)。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标准、人员、措施、时限“五明确”,层层压实办理责任,推动办理工作落实。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建议办理日常联络工作。承办单位领导领办建议情况(附件3)于2023年6月9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104室)。

二是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要于2023年8月31日前答复人大代表,答复内容(盖章)一式3份交回市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党政大楼1016室),同时,将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104室)。对于情况复杂、确实难以按时答复的,须书面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长办理时限,最多可延长3个月,同时积极做好向代表的解释工作。

三是密切协作配合。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建立完善办前充分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办中征求意见、办后交代结果的“三联系”工作机制,让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全过程,在协商互动中达成办理共识。强化部门之间协作,对于涉及多个办理部门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靠前作为,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协办单位应在2023年8月14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

四是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分类答复。对已经解决的,答复清楚办理结果;暂时难以解决的列入工作计划或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前瞻性较强的要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及时转化为工作部署和决策,努力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办理”转变为“解决型办理”,力求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附件5)报市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104室)。

五是强化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内部督办工作,建立定期跟踪检查、汇报和沟通制度。要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和政府办公室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对各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重视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差、代表不满意的,将严肃问责,并作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责任分解表(重点建议)

2.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责任分解表(一般建议)

3.承办单位领导领办建议情况统计表

4.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格式)

5.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统计表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股  0358-78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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