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
吕梁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吕梁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结束后,市政府收到吕梁市政府办公室交办建议、提案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市政府根据建议(提案)类型及内容,对办理责任进行分解(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和要求。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日常联络工作。承办单位领导领办建议(提案)情况(附件2)于2023年6月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严格办理时限
建议主办单位应将建议答复情况按规定格式行文(见附件3),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同时征询代表办理意见,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函(附件6),并将征询意见函随答复件一起于2023年8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提案主办单位应将提案答复情况按规定格式行文(见附件4),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7月7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密切沟通联系
对于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协办单位要积极沟通联系。协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办理意见格式参考附件5)。
四、认真总结上报
办理工作完成后,各建议、提案主办(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附件7)报市政府办公室。所有报送资料纸质版报市政府办公室104房间,电子(word)版发送至邮箱llxyzwxx@126.com。
联系人:任吉栋
联系电话:7828089
附件:1.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链接:【图解】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认真做好2023年吕梁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股 0358-78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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