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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48915
著录日期:
2023-03-20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3〕1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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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驻市企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依法精准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转变,以新安全格局保障全市新发展格局。现就做好全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加强理论学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的工作重点,融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安全生产要求真正贯穿在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强化目标责任落实。严控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全面完成吕梁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防范压减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道路交通领域事故明显下降,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实现“零死亡”。

3.加强交流学习。组织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观摩学习或外出交流学习安全生产工作好的典型经验与做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拓宽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视野,创新工作举措,将好的管理方法应用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健全完善体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做到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严格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级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重大安全风险和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成立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或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与山西省、吕梁市安委办密切对接,先行先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市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市应急管理局加挂市安委办牌子,统一篆刻乡镇(街道)安委办公章并集中挂牌,打造全省先行试点。

5.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和《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或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明晰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6.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拥有者和管理者”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依法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7.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公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指导制定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员工“三违”行为治理工作方案,持续整治“三违”行为,让企业全员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从根本上减少一般事故。

三、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8.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煤矿:要持续强化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和系统性安全风险防范,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突出以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害为重点,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和包保责任履职,持续加大部门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严格实施分类精准整治,确保全市煤矿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非煤矿山:加强源头管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积极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协同推进矿产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开采布局,力争实现非煤矿山数量逐步减少、质量逐步提升,大中型矿山占比明显提高,真正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提升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确保淘汰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全部落实到位。结合《山西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指导意见》,遴选一批机械化、信息化程度高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分梯次推进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提升非煤矿山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体检。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冶金工贸:要紧抓标准化创建,制定建立一批符合企业实际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有效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整治一批设备事故隐患,从而有效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力争2023年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50%。

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机制。进一步强化邮递行业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燃气:持续推进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紧盯人员密集场所、煤矿等危化企业除矿井地下部分以外建筑、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小区、城中村、沿街商铺、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以及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仓储物流新业态新领域,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引发火灾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生命通道、彩钢板建筑、电气消防安全等方面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落地落实。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分批分类完成全市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

特种设备:加大对全市电站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和燃气锅炉的安全检查力度;对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进行重点检查排查;集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制;继续推进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硝化反应工艺装置和生产、储存硝化物企业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气瓶充装环节的专项整治。

文化旅游:严格大型庆典、集会活动、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强化重大节假日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景区景点游览人数,加强客流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故。

矿产资源:强化排查巡查,坚持“日常排查”和“重点管控”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紧盯以种养殖场、洗(储)煤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进行非法盗采的行为。要“管好人、管好电、看好路、看好厂房民房”,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聚焦用电、用工、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做到监管无空隙、无漏洞。常态化对各涉矿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履职情况督查检查,严防私挖乱采行为发生。

危废处置、民爆、农机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加强监测预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9.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指挥部办公室职能作用,形成指挥有力、协调统一、响应迅速、快速处置、高效完备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年内完成2个国家级、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推进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

10.做好重点灾害防范工作。持续做好森林防火、水旱、地质、地震、气象等重点灾害的防范工作。

森林防火: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能力提升等工程。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与评估工作,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城市活动断层探测。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我市西部山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气象灾害: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11.完善预警响应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发挥市安委办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提前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五、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整体保障能力

12.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结合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和乡镇(街道)执法队伍改革工作,明确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做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有队伍、有职能、有制度、有装备、有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细化明确网格员在防火、防汛、防疫、地灾防范、打击盗采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前哨作用,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13.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无线通信网建设,提高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建设成果应用。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分批推进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提升重大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

14.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持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见效,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创建工作,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推进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推行“岗位安全风险清单、岗位安全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清单两卡”制度,其风险与职责内容、范围、操作规范、处置要领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做到人人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鼓励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

15.强化宣传培训。广播、电视、融媒体等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12· 4”国家宪法日、安全宣传“五进”等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系,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六、坚持依法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6.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的重点行业领域,按照“三管三必须”制定的有关制度,发挥市安委办组织协调作用,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检查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执法检查文书案卷评查力度,确保依法规范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评查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形成评查总结。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7.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开发区、发改、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审核关。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严禁在化工集中区外设立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

18.研判评估风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强化一线岗位操作规范,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完善落实“岗位”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等制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检查会诊评估机制,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全市煤矿、非煤、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以及自然灾害防控情况开展评估会诊活动,涵盖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工作。

19.深化“三年行动”巩固治理。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评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与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与工作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着力构建安全整治长效机制。

20.精准治理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七、加强应急准备,有效处置事故灾害

21.构建“大应急”框架。着力推进全灾种指挥、全要素调度响应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推动形成分级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大应急”管理框架。加大应急预案演练力度,修正完善严格落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军地联动、临灾预警“叫应”和联动响应等工作机制。

22.发挥专业优势。要充分发挥行业领域组织和专业优势,进一步推动各专委会的建立并制度化运行,市安委办对各专委会办公室运行情况开展督查。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要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监管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3.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拓宽新渠道、探索新模式,进一步充实壮大全市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强化日常练兵,确保呼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完善与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进一步应用航空救援、无人机远程灭火等手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探索推动各种救援力量投保自然灾害险、意外伤害险,保障应急救援队队员人身安全,解决救援后顾之忧,防患于未然。17个专项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据工作实际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24.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根据标准与需要加强事故救援与灾害救助设施设备及专业装备的配备;加强各类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动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建备勤楼项目完工,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合理规划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与我市产业相匹配的物资储备、调度制度与应急装备物资数据库,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

25.提高应对处置事故灾害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

八、强化巡查考核,严肃安全追责问责

26.强化督查抽查。市安委办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科学制定考评办法。按照各行业领域监管情况制定每月督查计划,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监管对象的方式倒查乡镇(街道)、市直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履职情况;同时对各类举报进行严格核查,对历年事故发生单位防范措施的整改情况进行系列复查检查。

27.强化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公开,并按规定组织评估。

28.开展述职评议。建立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邀请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及监管对象代表担任述职评议员,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相关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考核成绩,强化安委会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与指导作用。

29.严肃责任追究。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任务,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与企业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

附表:重点任务分工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解读链接:【图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股  0358-7837726

相关链接:

孝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的函

市安委办关于对《<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函》的解读

关于《做好2023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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