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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5-18359
发文机关:
孝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25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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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孝政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驻市企业: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发展谋篇布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吕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我市奋进“双百强”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

(一)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把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议题及时传达学习。(各乡镇、街道,孝义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孝义经济开发区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培训考核问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严格工作措施。分期分批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开展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轮训学习,对学习成效随机抽考,建立落实清单,加强跟踪问效。(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宣教工作计划,利用新媒体常态化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工作以及应急科普和安全公益等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强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动员消防协管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进企宣讲、送教下乡、入户提醒。督促指导各学校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到安全意识提升从娃娃抓起;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发挥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群监员安全监督,开展家庭安全寄语等活动,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深化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教训,特别是我市发生的事故,各级党委(党组)、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事故暴露问题,认真查找思想理念、责任落实、监管执法、基础提升、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安全责任

(五)强化市委市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严格落实。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议事日程。市委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少于4次主持市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年内不少于4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市委其他常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编办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内不少于4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市政府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每月至少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1次,并严格落实市政府领导矿山安全生产挂牌责任人制度。(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依职责负责,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夯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监管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重点检查单位、规范精准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按照“业务相近”“业态相似”原则,及时厘清职能交叉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盲区漏洞。加大对企业指导帮扶,助力企业安全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七)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排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科学统筹安全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不少于4次。

(八)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健全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提升员工发现、报告、处置风险隐患的积极性;因地制宜采取专家指导、大小企业结对帮扶、第三方机构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提高企业隐患排查质效,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

(九)强化员工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一线作业岗位负面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建立企业人员“三违”行为惩戒办法,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对违反承诺事项的,根据“三违”频次和程度,逐步加大培训考核和惩戒力度,并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健全完善作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视频反“三违”,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

(十)严肃追责问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既要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瞒报事故的打击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报送存在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完善体制机制,深化科技赋能

(十一)持续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需要,设立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优化各专业委员会常态与非常态下应急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做好工作承接,抓好重点灾种防范。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理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整合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工作人员,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职责、有制度、有经费、有队伍、有装备“七有”标准,依托消防工作所建成16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由乡镇(街道)正科级干部分管,在此基础上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管理及消防履职事项清单,明确专门工作力量,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市安委办牵头负责,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持续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审批与监管部门联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自然灾害巨灾保险、跨部门灾害防范应对等协调机制。修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督导巡查、调度通报”等重点工作推进机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十三)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广“智慧应急”,以市应急指挥中心为基础,融合公安、水利、林业、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将视频指挥调度延伸至乡镇(街道),实现应急指令直达基层;加快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建设,实现“三断”情况下的应急指挥调度。大力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年底前力争建成1座智能化煤矿。继续实施高清视频监控和AI智能事件监测工程,加大城市智慧消防、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力度。年底前实现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建成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管理场景和人员定位等系统。(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十四)扎实开展安全工程治理。依托国家“两重”“两新”政策,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煤矿“一优三减”。深入推进煤矿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扎实开展重大水害、瓦斯等工程治理,加强对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分布测定。推进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和油库储罐改造升级,加快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安全治理工程。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按要求建设巨灾防范工程和山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财政局、市物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四、深化治本攻坚,整治问题隐患

(十五)深度破解重大问题。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每个行业每年至少解决1—2个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涉及跨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

矿山方面,重点解决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瓦斯超限、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推动煤矿装备升级和灾害治理提升;持续推进资源整合与企业规范化管理,推动兼并重组、关小上大,解决非煤矿山“多、小、散”的问题;全力推动达到设计标高尾矿库闭库销号;深化“体检式”精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冶金工贸方面,重点解决冶金工贸行业“一厂多租、厂中厂、业态混杂”以及工程项目、检维修作业外包外委管理不到位、冶金工贸企业“多、小、散、乱、差”等问题。(冶金工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危险化学品方面,推动化工园区问题整改和整治提升,多角度深层次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孝义经济开发区牵头负责)

消防方面,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等问题;着力解决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文物古建消防设施不完善,火源管控不到位,以及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取证难等问题。(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电动自行车整治方,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打击非法改装力度不大、充电费用未落实居民电价政策等问题。(电力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建筑施工及燃气方面,着力解决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违规动火作业、高处坠落等问题;着力解决燃气老旧管网带病运行、改造后的管网未接通运行、第三方盲目施工破坏以及气、瓶、阀、管、灶等方面问题。(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方面,着力解决“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醉驾、客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大货车不按规定靠右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旅游客车不按规定配备双驾驶人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流于形式,以及隧道照明、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校园门口基础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六)根源上杜绝重大隐患。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推进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敲门行动”、住宅“楼道革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学好用好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及“一行业一清单”,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企业自查发现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主动上报的重大隐患免于处罚;对风险隐患自查排查不力、隐患长期存在、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健全落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经核查属实的、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立案查处、公开曝光、追责问责,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七)持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属地“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市安委会、各专委会要发挥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工作措施落实。充分发挥我市“10+2”风险隐患治理、“1+3+8”打击私挖盗采长效机制,依法精准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并通过行刑衔接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严防非法违法“小化工”和私挖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五、加强应急建设,提高防灾能力

(十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以灾害事故处置实战为导向,优化分级响应流程,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适时修编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保障类专项预案。制定应急响应手册,明确各个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应急指挥调度、应对处置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我市灾害事故风险特点,指导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编制并动态修订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简明实用的村(社区)“一制三案”(突发事件应急包保责任制和防火、防汛、防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实现应急培训手册化、应急处置图表化、应急指挥卡片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培训、演练、修订、评估的监督检查。(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十九)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专职救援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一专多能”建设;各乡镇(街道)统筹灾害信息员、网格员、消防协管员、民兵、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应急力量,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测评工作,不断完善“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采取理论培训、技能培训、案例教学、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坚持实战导向,加强各级各类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支持救援队伍队员考取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市安委办、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二十)强化应急装备配备。实施基层防灾工程项目,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资助、社会援助等方式,统筹规划为乡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叫应、灭火救援、防汛排涝、应急通信等必要物资装备,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物资保障。健全市应急物资统一调拨制度和跨部门应急物资调拨协调机制,完善调拨流程。做好冬春救助和应急救助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和“户报、村评、乡审、市定”程序,及时下拨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指导各乡镇(街道)使用“自然灾害资金管理系统”。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科学规划并推动重点乡镇(街道)、重点林区建设能够满足森林火灾救援的取水点、防火应急通道。2025年底前,完成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调查评估工作,建成一处市级综合性长期应急避难场所,各乡镇(街道)建成一处综合性短期应急避难场所,年底前力争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一处应急避难场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六、强化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能力

(二十二)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实战练兵坚持实战导向,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企业专职救援队伍、武警、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演、联战。针对重点行业领域、自然灾害,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化品、冶金工贸、消防、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综合性应急演练。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易发事故种类,组织企业专兼职队伍和职工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依职责负责)

(二十三)开展职工安全技能竞赛。各单位按照企业从业人员主要工种考试题库,加强全员分工种、分岗位针对性培训,严格“三项岗位人员”考核,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构建“工会+行业”协同模式,分行业推动安康杯知识竞赛、职工技能比武工作,营造崇尚专业、崇尚安全的良好风气。(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四)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比武。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采取“走出去看、进校园学、请进来教”等方式,加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为抓手,综合运用“理论+实操”“严培+严考”“线上+线下”等方式,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执法比武和实战大练兵,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等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推动队伍素质与能力的全面提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解读链接:【图解】市安委办关于对《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音频解读】市安委办关于对《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安委办 0358-787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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