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孝义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的批复
孝政函〔2025〕27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孝义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孝退役军人发[2025]1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孝义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划定范围,将英烈墙正面向东30.6米,英烈墙侧面向南8米,英烈墙背面向西10米,英烈墙侧面向北10.1米,总面积约1407平方米划定为保护范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防止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被非法侵占,保持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孝义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pdf
咨询电话:孝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军休服务及褒扬纪念股 0358-76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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