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孝义市中心城区XC-D-04-02、04、06等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孝政函〔2025〕31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孝义市中心城区XC-D-04-02、04、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孝自然资报〔2025〕7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孝义市中心城区XC-D-04-02、04、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二、对孝义市中心城区XC-D-04-02、04、06等地块相关规划控制指标,需按以下内容执行:
地块 编号 | 用地 性质 | 用地 面积 (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 (m) | 兼容 用地性质 | 兼容 比例 (%)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XC-D-04-02 | 1401 (公园绿地) | 7.00 | 0.1 | 10 | 65 | 15 | 0803(文化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1403(广场用地) | 0803(文化用地)≤10% | 95 |
XC-D-04-03 |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 0.05 | -- | -- | -- | -- | 不兼容 | -- | 85 |
XC-D-04-04 | 1309 (环卫用地) | 0.23 | 0.8 | 35 | 20 | 12 | 12(交通运输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 -- | 80 |
XC-D-04-07 | 070102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67 | 2.0 | 25 | 35 | 60 | 09(商业服务业用地) | 20 | 83 |
XC-D-04-08 | 1401 (公园绿地) | 0.34 | 0.05 | 5 | 90 | 5 |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 1403(广场用地) |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 95 |
备注: 1.XC-D-04-02地块内可结合绿地布置纪念馆、文化馆、小型商服等建筑,适应文旅发展;北侧配套停车位不少于100个;强化与马烽故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内在联系,突出地方特色元素,展示孝义文化底蕴。 2.XC-D-04-04地块建筑密度为下限值,内部应预控宽度不小于3米的防护绿带,可结合公园设计合理设置。 3.深化空间布局、交通组织及城市设计研究,科学预留学府巷至综合公园的连接通道,兼顾设施均好性的同时避免相互干扰;充分考虑沿振兴街、大众路、长安巷、居义街的沿街立面景观效果。 4.XC-D-04-07地块:建筑形式宜简洁现代,体现地域特色;建筑体量宜适中,建筑面宽大于30米小于60米,避免过高过密;强化与马烽公园之间的景观渗透及功能融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XC-D-04-08地块:强化与XC-D-04-02、07地块之间的景观渗透及功能融合,可与XC-D-04-07地块统一规划设计。 6.各地块具体用地边界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阶段进行调整。马烽故居文物古迹用地边界、保护范围依据文物保护部门意见具体调整。 |
停车位按照《孝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实施办法》设置。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指导分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步将规划成果纳入《孝义市城区详细规划》统筹落实。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市中心城区XC-D-04-02、04、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pdf
咨询电话: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0358-785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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