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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6-26706
发文机关:
孝义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5-15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文  号:
孝政函〔2026〕18号
发布日期: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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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民政府

关于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

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孝政函〔2026〕18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批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孝自然资报〔2026〕4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

二、对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指标,需按以下内容执行:

    地块

    编号

     用地

     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兼容

   用地性质

兼容

比例(

年径流 总量

控制率

XC-J-02-06

080302(文化活动用地)

0.88

  1.5

   30

  35

  24

     --

 --

  85

XC-J-02-07-A

080404(幼儿园用地)

0.81

  0.8

   30

   35

  15

    不兼容

 --

  85

XC-J-02-07-B

1403(广场用地)

0.96

  0.2

  --

 --

 --

     --

 --

  90

XC-J-02-08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56

  1.5

   30

   35

  30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20

  85

备注:

1.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均采用“上限控制”,绿地率采用“下限控制”。

2.地块具体用地边界可结合实际情况,在规划设计条件、方案设计等阶段进行调整。

停车位按照《孝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实施办法》设置。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用地性质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指导分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步将规划成果纳入《孝义市城区详细规划》统筹落实。

四、你局要严格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确需对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审批。


孝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市中心城区XC-J-02-06、XC-J-02-07、XC-J-02-0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pdf


咨询电话: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0358-785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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