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孝义市委市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关于乡镇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好辖区内21个村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村加强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村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的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全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乡村服务和乡村教育工作。
6、会同卫计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承办孝义市委、市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孝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