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负责组织、纪检监察、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武装、统战、工青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宗教事务、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人事人才、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
2.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文秘档案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反馈信息;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工作,做好上传下达。
4.协调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5.负责党委、政府各类会务和机关财务、后勤工作。
6.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与农业、工贸、财税、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济发展项目规划,落实重点投资项目,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各方合法权益。
5.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级规划建设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7.负责道路交通建设工作,制定村级公路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公路维护。
8.协调组织经济统计工作。
9.负责科技工作和科技普及,协调有关部门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10.监督检查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11.负责农村市场、商业网点等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作。
12.负责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3.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民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老龄、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社区管理等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组织社会统计工作。
3.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优化区域内行政审批体制机制;
3.全乡市场准入、投资建设项目、交通城建、文教卫生、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动态调整已纳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5.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与对应的各市直部门后续监管的协调;
6.全乡行政审批体系的电子政务建设;
7.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
1.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依法行使乡域内产业发展、乡村规划建设、乡村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2.建立乡综合检查与市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协调处理重大违法案件和市有关部门指定查处的违法案件,完成重大、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执法保障任务。
3.建立完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5.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乡(村)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对进驻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随机工作任务。
(七)退役军人事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退役军人的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随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