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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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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孝义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疗保障局牌子。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吕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负责统筹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十二贯彻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十四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的指导运用。制定并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日常业务。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文电、机要、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保密、统计、宣传、接待、后勤保障、下乡扶贫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社、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

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所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并指导监督;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互联网+人社”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网上办公相关工作;管理、审批网上信息发布,应对网络舆情。

财务监管股。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人力资源市场股。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政策拟定、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人事人才扶贫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的退休审批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部调配工作;牵头负责经济开发区“三化三制”等相关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年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档案管理股。贯彻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和传递;登记相关人员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人员的情况;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推广应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死亡人事档案。

工资福利股。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执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抚恤金、遗属赡养补助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初级技术等级的审批工作和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初审、上报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年报统计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股。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执行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执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就业和技能扶贫培训。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全市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工伤认定股。组织实施职工工伤受理、调查、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

社会保险股。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村社会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审批和因病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督促落实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落实;负责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投资运营情况。

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

十一信访仲裁股。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承担人社系统综治相关工作。

十二劳动监察股。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

十三劳动执法股。负责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涉及劳动保障重大案件,参与处置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受理各类欠薪投诉举报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治欠保支制度落实。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

十四案件管理股。负责对执法案件合法性进行审查,负责对全市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合议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律审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

十五医保待遇保障股。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十六医药服务管理股。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与应用。

十七医保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机关党办。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下属单位

孝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孝义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孝义市医疗保险中心、孝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领导信息

王治铭(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人社局全面工作。

张晓霞(党总支书记):负责党总支、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做好党组工作。

任花萍(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局机关党建日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妇女、计生、共青团、统战工作

张长兴(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调动、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社保基金监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残补贴等工作负责人社政策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

林燕(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财务、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人才推荐、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工作。

陈华亮(党组成员):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工作。

温树辉(党组成员):负责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劳动用工备案、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资金管理工作

程镫弘(党组成员):负责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六、咨询投诉受理

联系电话:0358-7828881

办公地址:孝义市党政大楼418室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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