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孝义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相关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审管衔接备忘录,明确审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四)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市级行政审批职权。
(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统筹推进“政务云”建设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市“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十五)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各单位、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