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孝义绿色发展,彰显独具魅力的城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孝义市“市花、市树”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通过开展“市花、市树”评选活动,充分展示孝义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让“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的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推进孝义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为确保“市花、市树”评选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平 市政府办主任
李旭峰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苏晓明 市财政局局长
郑洪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永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续晓强 市林业局局长
赵俊丽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叶圣辉 吕梁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局长
杨元忠 市党政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刘丽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领导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评选活动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
(二)成立专家评审组
评审组由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市花、市树”的评审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标准
1.地域性:市花要适应本土的自然条件,生长良好,栽植和养护容易,便于今后城区推广应用;市树要选择乡土树种,有地方特色,分布广泛。
2.观赏性:市花应以观花的木本花卉为主,花形优美,花期较长,深受市民喜爱,也可兼顾知名度高、应用广泛的草本花卉;市树为高大乔木,形态优美,冠大荫浓,适宜作行道树和庭院观赏树。
3.文化性:市花应寓意深刻,具有象征意义;市树要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内涵,能够体现孝义城市绿化特色,彰显城市品味,展示孝义不畏艰难、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4.历史性:市花、市树应种植历史悠久,种植数量较多,具有较高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候选品种
按照“市花、市树”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市区树木和花卉资源实际,提出候选“市花”和“市树”各3种,市民可自荐其它的“市花”和“市树”,但各仅限一种。
1.候选市花:①月季②丁香③海棠④自荐(仅限一种)。
2.候选市树:①国槐②白蜡③油松④自荐(仅限一种)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工作自2021年8月5日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市民投票、专家评审、政府审定和人大审议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8月5日—8月8日)。
制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孝义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多种方式,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发布评选“市花、市树”倡议书,公布参与的方式方法,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市民投票阶段(2021年8月9日—8月18日)。
组织市民通过拨打电话、现场投票投选“市花、市树”。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
召集评审组各专家领导对广大市民评选的“市花、市树”进行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出的“市花、市树”结果上报市政府。
(四)政府审定阶段(2021年8月21日—8月31日)。
市政府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市花、市树”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五)人大审议阶段
人大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孝义市“市花、市树”。评选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市花、市树”评选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细化职责,抓好落实。
(二)密切协作,加强配合。评选“市花、市树”涉及的部门、单位较多,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团结一致做好评选各项工作。
(三)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开展“市花、市树”评选活动,是一个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过程,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