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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02593
著录日期:
2021-12-22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兑镇镇、高阳镇等4个乡镇27个村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1〕47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兑镇镇、高阳镇等4个乡镇27个村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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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兑镇镇、高阳镇等4个乡镇27个村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兑镇镇、高阳镇、下堡镇、阳泉曲镇,市直各有关单位:

《兑镇镇、高阳镇4个乡镇27个村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0

(此件公开发布)

兑镇镇、高阳镇等4个乡镇27个村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因汾石高速项目(孝义段)建设需求,根据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地补偿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孝义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等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兑镇、高阳镇、下堡镇、阳泉曲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兑镇镇东庄村、后庄村,高阳镇东曹村、高阳村、神安村、西曹村,下堡镇半沟村、北头村、部落村、后庞沟村、角盘村、颉颉堡村、马术岭村、前庞沟村、石相村、桃树沟村、下堡村、下卫底村、元金村、赵家庄村,阳泉曲镇安乐村、柏子沟村、大胜村、克俄村、魏南庄村、西上庄村、尹家沿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

四、征收范围:兑镇镇东庄村、后庄村,高阳镇东曹村、高阳村、神安村、西曹村,下堡镇半沟村、北头村、部落村、后庞沟村、角盘村、颉颉堡村、马术岭村、前庞沟村、石相村、桃树沟村、下堡村、下卫底村、元金村、赵家庄村,阳泉曲镇安乐村、柏子沟村、大胜村、克俄村、魏南庄村、西上庄村、尹家沿村部分集体土地(以勘界报告为准)。

五、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3.4619公顷(耕地103.9666公顷,园地3.8905公顷,林地15.4457公顷,其他农用地23.9225公顷,建设用地8.1608公顷,未利用地38.0758公顷)部分土地为集体所有,剩余土地已承到户。

六、征收目的:该项目拟用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孝义市段)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七、补偿标准金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孝义西北部工矿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8.248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6.5984万元/公顷(兑镇镇东庄里村、后庄村,下堡镇半沟村、北头村、部落村、后庞沟村、角盘村、颉颉堡村、马术岭村、前庞沟村、石相村、桃树沟村、下堡村、下卫底村、元金村、赵家庄村,阳泉曲镇安乐村、柏子沟村、大胜村、克俄村、魏南庄村、西上庄村、尹家沿村),孝义市工农业园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08.234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86.5872万元/公顷(高阳镇东曹村、高阳村、神安村、西曹村)。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建设单位支付镇政府后,由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户。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

附件: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现状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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