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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2-73492
发文机关: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20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函〔2022〕16 号
发布日期:
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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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管理,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有效涵养地下水资源,根据《山西省水资源税收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晋政发〔2017〕60号),经咨询疏干排水水量核定专家建议和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税改革是国家为持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实施的一项重要改革。我市采矿历史悠久,采空区积水和老窖积水导致的水质污染尤其严重,做好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对我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有序做好征缴工作。

二要依法征缴。针对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吨矿产品排水2.48立方米折算排水量计征;针对能够准确计量疏干排水量的,经认定,按照实际排水量计征;针对以前年度未能准确计量导致未足额缴纳的,按照吨矿产品排水2.48立方米折算排水量计征标准进行补缴。

三要加大执法。成立由分管税务的副市长任组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财政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的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要狠抓工作落实,明确具体分管同志、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综合执法行动,对拒不配合、阻挠执法或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应收尽收,共同推进我市疏干排水水资源税征缴水平稳步提高。

在省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办法实施期间,省政府未出台新规定前,暂按此通知执行,财政局、税务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市水利局 稽查队 张继平  1375359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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