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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25987
著录日期:
2023-04-06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函〔2023〕3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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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开发造地的意见(试行)》(孝政发〔2020〕4号)、《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政办发〔2022〕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和耕地进出平衡潜力调查,现下达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明确任务

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完成情况是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跟进。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按照今年11月底前完成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时保质全面完成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任务。

二、合理选址、精心组织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的工作要求,各所涉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所涉村委、实施主体、承包经营户实地踏勘,统筹适宜开发的后备资源,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块,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科学合理选址,确保所选区域符合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的要求。今年3月底前,将确定的区域和地块范围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三、加强管护、及时耕种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精神,对2020年以来,已竣工验收的补充耕地和耕地进出平衡恢复的耕地,按照农时节令,组织村委、种植户及时种植粮食作物,确保耕种到位,今年6月份前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耕地管护情况。对2023年新实施的项目,竣工验收后,要进一步加强管护,及时组织耕种,防止损毁、撂荒和耕地“非粮化”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肃追责

市政府将成立由市政府督查室、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达时序进度、超额完成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在用地指标分配方面优先给予倾斜。对不达时序进度、进展缓慢、未能按时完成的,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附件:孝义市2023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任务分解表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耕保科  0358-785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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