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2023年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23年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全面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对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相关要求,全面查缺补漏,系统补齐短板,不断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确保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复查。
二、重点任务
(一)申报条件任务
1.保障园林绿化专项资金。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2.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建设。推进与北京林业大学等专业高校合作,围绕我市园林植物开展以病虫害防治、外来树种驯化等实用性较强的科研课题研究,指导科研成果在我市城市绿地中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3.健全城市园林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队伍,确保职责清晰、人员稳定、管理规范。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标准健全。
牵头单位: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4.健全城市绿地相关规划。编制并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5.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重视城市园林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园林绿化建设中体现地域、历史、人文特色,弘扬地方传统文化。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技能竞赛,园林营造技艺得到较好传承。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6.综合否定项:近2年内(申报当年及前一年自然年内,下同)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未发生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和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等行为,未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文旅局、吕梁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7.提供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8.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及5分钟以内宣传片
牵头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二)考核指标任务
1.生态宜居类
(1)城市绿地率≥40%(导向指标)。全面梳理统计现有公园、广场、游园、道路、单位、小区、防护等各类绿地,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强力推进新建、改建公园、游园、道路等公共绿化建设;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小区、商业等加强社会绿化,提高绿地面积,增加城市绿量。完成建设街西延、崇南巷、贞观大道东延、长安巷、居义街、大顺线等道路绿化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区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2)城市绿化覆盖率≥41%,乔灌木占比≥60%(底线指标)。加强对我市各类绿地规划建设的指导,落实节约型园林建设理念,规范城市绿地建设和植物种植,提倡以乔木为骨干树种,确保绿地中乔灌木占比与适生植物在公园、居住区及单位绿地中的应用率,使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的60%。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底线指标)。开展府前街(永安路以东)带状公园建设,增加公园绿地面积,加快其他公园规划建设,确保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4)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底线指标)。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公园、游园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新建、改建游园和街头绿地,完成崇文街与永盛路交叉口,朝阳街与湖滨路西南角、孝和街与永义路西南角、马烽路转盘等游园建设工程及迎宾路与新安街交叉口西南角、东南角,迎宾路与建设街西南角等3处游园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5)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达标(导向指标)。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率≥60%。按照《绿道规划设计导则》、《孝义市绿道规划(2020—2035)》,充分利用现有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重要历史人文节点等现有资源,合理规划绿道步行区域和自行车骑行区域;结合百姓游憩和健身需求,完善驿站、标识等绿道配套设施,建立完善的城市慢行系统。利用迎宾路、湖滨路、孝汾大道、崇文大街、梧桐街、时代大道现有绿化资源建设30公里以上城市绿道,其中至少18公里在居住区附近,并完善绿道配套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6)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1个(导向指标)。年内完成全民健身公园建设,增加城市总体绿量,提高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按照综合公园标准改造提升郑兴公园、胜溪湖森林公园,完善相关设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7)城市生态廊道达标(导向指标)。《孝义市国土空间规划》中要明确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和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8)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率达标(导向指标)。完成规划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近三年乡土适生植物应用面积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比例大于80%;具备连续三年的城市生物多样性监测数据。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张家庄水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2.健康舒适类
(9)城市林荫路覆盖率≥70%(底线指标)。建成区内城市次干路、支路的林荫路长度(Km)占城市次干路、支路总长度(Km)的70%以上(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80%(导向指标)。建成区内道路绿化达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的长度(Km)占城市道路总长度(Km)的百分比。按照“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的原则,文华路、胜溪街等新改建道路按照林荫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对现有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提升,对所有主、次干道短缺的行道树和道路绿地内的树木进行补植补栽,提升城市道路乔木种植比重和林荫效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11)立体绿化实施率≥10%(导向指标)。强力推动立体绿化建设,建成区内年内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项目方案审批时,必须加强规划设计阶段的引导把关,按照应绿尽绿原则,增加“立体绿化”设计,全年审批率达100%,并监督实施,确保近3年内实施的立体绿化项目占比不小于10%。在党校建设,崇文街、府前街过街天桥等项目建设中增加立体绿化。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教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12)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导向指标)。提升现有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绿地建设管护水平,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建成区内每个街道年内创建2个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和1个“园林式单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3.安全韧性类
(13)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43%(导向指标)。统计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Km2)占建成区总面积(Km2)的百分比。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14)防灾避险绿地设施率达到100%(导向指标)。梳理纳入我市城市防灾避险体系中的全部防灾避险绿地,按照《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孝义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中防灾避险、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理念,在全民健身公园中规划建设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同时对现有防灾避险绿地进行改造,增加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完善防灾避险绿地功能。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张家庄水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
(15)城市湿地保护实施率达到100%(导向指标)。完成规划区湿地资源普查工作,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方案,确保建成区内湿地全部实施保护。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张家庄水库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4.风貌特色类
(16)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率达到100%(导向指标)。建立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保护名录,按照名录和保护要求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实施保护,对金龙山、三皇庙等按照历史公园开展保护。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17)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率达到100%(导向指标)。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古树后备资源。编制保护方案,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按照“一树一档”“原则,完成规划区古树名木及树龄超过50年以上古树后备资源普查、鉴定和建档挂牌工作,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严格按照《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保障经费落实。严禁移植和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18)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导向指标)。对现有园林绿化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培训,颁发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证书;组织培训不少于100人的园林绿化一线养护人员,颁发园林绿化技术工培训证书。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其他任务
1.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启动孝义市2023年城市体检评估,形成城市自体检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评选各项指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申报园林绿化示范项目。将人行天桥立体绿化、城市绿道、湿地公园、小微绿地改造建设和智慧园林建设作为我市园林绿化特色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湿地公园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启动智慧园林建设。在胜溪湖森林公园内先行建设智慧园林养护与管理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打造现场考评线路。启动专家组现场考评线路景观设计,通过添彩叶、增花卉、巧补绿、丰层次等手段,增设桥梁、建筑物立体绿化和立体花架,提升沿线(点缀)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品质,形成一条景观节点连续、体现风貌特色的景观线路。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孝义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分管副职,市教育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吕梁生态环境分局、编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张家庄水库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要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4类18项指标及考核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完善资料。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系统性强、覆盖面广,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迎检资料,要明确专人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定期通报迎检工作情况。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根据迎检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报道相关工作进展。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类渠道,大力宣传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引导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加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常态化督导检查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单位综合采取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孝义市2023年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责任分解明细表
解读链接:【图解】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孝义市2023年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园林中心 0358-786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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