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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67981
著录日期:
2023-09-11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3〕27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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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岚县“7.5”公交车事故教训,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原则,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扎实开展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并结合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压实责任、完善举措、加强联动,有力有效化解城乡客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

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

4.两类人员考核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

(二)城乡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查情况

1.建立城乡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情况;

2.途经公路的技术等级、安全生命防护设施状况、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中途停靠站点等情况。

(三)城乡客运车辆符合运行规定审查情况

1.等级公路、等外公路与客运车辆长度匹配情况;

2.城乡公交(以及城际公交)是否使用站立区公交车型情况;

3.城乡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视频监控装置情况;

4.城乡公交(以及市区公交、城际公交)安装使用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情况;

5.城乡公交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隐患车辆情况。

(四)城乡客运车辆通行路段监测预警情况

城乡客运线路易涝点、下穿桥、低洼处以及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路段的监测预警、安全防护情况。

(五)城乡客运车辆投保情况

城乡客运企业投保安责险以及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六)公交驾驶员管理情况

1.公交客运驾驶员准入条件审查、考核上岗、日常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教育、吸毒筛查、身体状况检查、安全运营考核等情况;

2.公交驾驶员培训、考核建档,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情况;

3.公交驾驶员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情况。

(七)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设施技术状况、消防安全情况

三、整治目标

1.运营企业要健全安全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目标责任考核或绩效考核。

3.运营企业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自查);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4.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达三级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运营企业要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与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应急、公路等有关部门形成城乡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长效机制,对全市现有公交线路进行联合审核。

7.按照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规定,经竣(交)工验收合格,有合格的工程验收档案,路线技术指标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的等级公路,可通行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要求的对应车长的营运客车。

8.城乡公交(以及城际公交)不得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现有运行的设置乘客站立区车辆,一律取消吊环、加装座位安全带,按实际座位数载客;今后凡新增、更新车辆,严禁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车型。

9.城乡公交(以及市区公交、城际公交)应当安装使用视频监控、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严把准入关口,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未前装视频监控装置和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不得投入运营。

10.城乡客运运营企业加强线路易涝点、下穿桥、低洼处以及途经临山临崖临水路段的监测预警,必要时采取临时绕行、分段运营等措施。

11.城乡公交运营企业应当投保安责险、承运人责任险。

12.运营企业要加强公交客运驾驶员准入条件审查(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实习期满;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普及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教育,定期开展吸毒筛查、身体状况检查、安全运营考核。

13.运营企业要建立公交驾驶员准入条件审查、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档案,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褚占峰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治攀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孔计全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侯廷俊  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王明亮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小斌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任志明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

        刘秀昌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办副主任

        赵德辉  市交警大队安全科科长

        武建国  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治攀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王明亮、市交警大队王小斌同志兼任,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发文之日—8月20日)

交通运输局要立刻组织各有关客运运输企业,开展全面动员部署,将专项行动要求传达到每一户城乡客运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台账。8月20日前客运运输企业要将工作方案、隐患台账报送至交通运输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1日—10月7日)

交通运输局要在客运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帮扶、精准指导,摸清隐患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隐患问题销号清零。交警大队要严密查处公交车超速、超员、超载以及驾驶员与驾驶车型不相符等情况。交通运输局要会同交警大队、应急局、公路段等有关单位对城乡客运线路通行条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建立联合会审机制,确保城乡公交安全有序运行。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

专项行动期间,城乡客运生产经营企业每月要按时向交通运输局提交整改报告,交通运输局要对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和做法,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客运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吕梁市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毫不放松抓好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是政治要求、发展要求、工作底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会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强化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立即部署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有措施、可操作、能落实。交通运输、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防止责任落实层层衰减。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综合运用通报、调度、约谈等方式,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三)精准排查隐患,聚力问题整改。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专项督导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责任清单,照单管控整治问题隐患。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严格落实“发现—整改—核销”闭环管理机制,紧盯风险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改,切实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全面提升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四)下沉监管力量,提升执法效能。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要采取停业整顿、查封、扣押车辆等强制措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五)聚焦安全底线,严格执纪问责。城乡客运领域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能有须臾松懈。对于执法宽松软、监管走过场、指出的问题无关痛痒、采取的措施效果不佳,导致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甚至造成事故发生,将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链接:【图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孝义市城乡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交通运输局  客运办  0358-558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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