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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94475
著录日期:
2023-12-04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3〕37号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义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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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孝义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孝义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吕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有优化,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全市范围内,以乡镇(街道)为单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需要,除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对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通过统筹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且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确保全市耕地总量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协同推进,规范有序。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确定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交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共同推进。“耕地转出”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耕地转进”要规范有序、量质并重、可稳定利用。

(二)统筹平衡,优化布局。结合孝义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地区耕地保护与利用,实施耕地“进出平衡”,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优化耕地空间布局,提高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度。

(三)维护权益,稳妥实施。健全完善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审慎推进,稳妥实施,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目标明确,年度平衡。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进”和“出”,仅限于一般耕地与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不含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及农业设施(含农村道路)建设用地间的相互转换,并在年度内实现“进出平衡”。

(二)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各乡镇(街道)要系统谋划本辖区新增绿化造林、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生态绿地建设转用耕地需求,在充分征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意见建议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确定现状为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的规模、布局、工作时序和实施计划。进一步促进国土空间布局优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区域平衡,强化统筹。坚持“乡镇(街道)域内自行平衡,区域调剂补充”的原则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乡镇(街道)内各村(社区)无法落实平衡的,由乡镇(街道)内自行统筹;因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水平和耕地后备资源分布不均衡,确实难以在本乡镇(街道)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按照“谁占用、谁收益、谁落实”的原则,跨乡镇(街道)调剂耕地“进出平衡”指标,根据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因地制宜统筹指标调剂。

(四)扩大效益,测算资金。通过对“耕地转进”地块分析,制定工程措施,确定耕地“进出平衡”的投资规模,明确资金筹措方式及资金来源渠道,评价规划实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四、耕地进出总体安排

耕地“进出平衡”包括“耕地转出”和“耕地转进”两个方面。“耕地转出”指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耕地转进”指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非耕地整治为耕地。“进出平衡”首先在乡镇(街道)范围内落实,无法落实的在市域范围内统筹。

(一)耕地转出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出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农业农村、林业、耕地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并优先转出难以长期稳定利用、质量较低、零星分散的耕地。质量较高、集中连片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原则上不予转出。

1、可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

(1)符合林业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占用耕地实施的国土绿化(含绿化带)工程;

(2)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符合相关用地标准,占用耕地新建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3)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企业等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的农业项目;

(4)符合农业农村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为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占用耕地新建必要的农村道路、灌溉及排水设施、农田防护林等工程;

(5)符合水利相关规划并明确实施位置,占用耕地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

(6)临时用地、采矿塌陷、违法违规破坏耕地难以恢复、农民个体进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林果粮间作等可能导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减少的其他情形。

2、不得列入“耕地转出”的情形

(1)粮食功能主产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不得转出;

(2)补充耕地项目、垦造水田项目范围内的新增耕地和水田不得转出;

(3)为规避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而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拟建的重点项目范围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实施范围内等近期拟开发建设的耕地和水田不得转出;

国家安排的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的;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占用少量耕地,在项目区内实现自行平衡的。

3、耕地转出安排

(1)上报耕地转出地块。各乡镇(街道)根据农业生产情况,充分对接相关部门涉农项目,调查摸底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与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报自然资源局耕地转出位置、范围。

(2)年度变更耕地流出地块。耕地进出平衡依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考核,对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图斑,确实无法整改恢复的,纳入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转出图斑。

(二)耕地转进

“耕地转进”首先根据土地“二调”、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成果,优先从本行政区域耕地恢复潜力库中选择适宜恢复的地块,作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转进来源,积极引导在耕地集中整治区内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恢复耕地,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质量。

1、选址要求

(1)在耕地恢复潜力数据库和划定的耕地集中整治区中,优先选择自身规模较大或与周边耕地相邻且整治后可形成集中连片耕地的地块实施耕地恢复,逐步实现细碎化耕地集中归并、连片耕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平原地区尚有恢复潜力的,原则上不在山坡地上整治恢复耕地。

(2)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一级水源保护区、25度以上陡坡地、河道湖区、林区牧区及沙化、荒漠化、盐碱化、土壤严重污染等区域内新垦造或复垦耕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耕地,涉及将林地、草地整治恢复为耕地的,需征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2、地类范围

以最新年度的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数据,按照以下优先顺序选择:

(1)林地、草地、园地、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含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地类)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2)违法占用耕地形成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已实现“进出平衡”的临时用地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地类。

3、耕地转进安排

(1)上报耕地转进地块。各乡镇(街道)在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耕地转进后备数据中挑选可以实施将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的图斑。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恢复为耕地,作为耕地转进地块。

(2)年度变更耕地转进图斑。耕地进出平衡依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考核,要对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将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的图斑,纳入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转进图斑。

(三)进出平衡分析

2023年孝义市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按照以进定出的原则控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通过大孝堡镇、胜溪湖街道、阳泉曲镇等多个乡镇(街道)上报,正在实施和计划实施的转进耕地规模3626.1亩,新增耕地3584亩。用于保障孝义市2023年耕地进出平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孝义市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汇报、会议召集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耕地保护实行党政同责,各乡镇(街道)是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将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耕地用途管制日常管护及巡查工作机制,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三)优先资金保障。优先资金保障是有效落实“进出平衡”的关键,耕地“进出平衡”的垦造耕地费用原则上来源于申报主体。要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创新整治恢复耕地实施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整治恢复耕地。建立并规范耕地“进出平衡”资金使用财务制度,规范复垦资金使用,减少资金使用的廉政风险,确保在耕地“进出平衡”中资金使用明确可靠。

(四)严格标准验收。耕地转进地块整治恢复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自然资源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土调查相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将整治恢复地块的基本情况、矢量坐标等信息录入耕地“进出平衡”指标储备库,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范围及时变更。

(五)强化执法监管。要坚决遏制新增、稳妥处置存量,依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根据耕地流出图斑,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耕地流向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充分利用耕地卫片执法监督、遥感影像监测等方式定期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强化对“进出平衡”组织实施的全流程监管,构建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实地督查,要采取现场踏勘、抽验等方式进行核查,同时要加强对“进出平衡”转进地块的后续考核,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

(六)注重后期管护。耕地“进出平衡”转进地块后期管护工作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定期进行考核打分,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新增耕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并依法确定承包经营主体,杜绝弃耕、抛荒现象;严禁在新增耕地上挖塘养鱼、提水养殖、种植草坪、栽种苗木、发展林果业或新建设施农业项目;严禁在新增耕地上取土破坏耕地。“进出平衡”转进地块跟踪管理要持续5年以上,以确保发挥长期效益。

(七)深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张贴海报、媒体宣传、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耕地用途管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进社会公众的政策知晓率和耕地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公众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同时,鼓励将25度以下不属于生态退耕范围内原地类为耕地,现已种植果树、植树造林的地块,逐步退出,恢复耕地属性,切实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解读链接:【图解】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孝义市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解读

政策咨询: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耕保科  0358-785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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