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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4-48975
发文机关: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2
标  题: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孝政办发〔2024〕13号
发布日期: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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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孝义经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向市政府及其部门提出建议142件,其中5件为重点建议。根据建议类型及内容,对办理责任进行分解。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三级负责制”(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办),认真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建议意见落实。各承办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建议办理日常联络工作。

二是严格办理时限。各承办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建议全部答复完毕,并将答复内容交回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104室)。对于情况复杂、确实难以按时答复的,须书面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同意最多可延长办理时限3个月,同时积极做好向代表的解释工作。

三是密切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办前充分了解代表真实意图、办中征求意见、办后交代结果的“三联系”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方式,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其意见,让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全过程,在协商互动中达成办理共识。对于协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靠前作为,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协办单位应在2024年8月30日前将办理意见提供给主办单位。

四是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严把建议答复关,答复内容应客观、全面、准确反映办理情况,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落实措施要具体可行,力戒重办理程序、重政策解释,而对具体问题缺乏调查研究和创新性解决措施。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重新办理答复。对于“公开”类的答复,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办理工作完成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并于2024年10月18日前将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党政大楼104室)。

五是强化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大代表工委和政府办公室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人大代表工委对各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重视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差、代表不满意的,将严肃问责,并作为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科  0358-782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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