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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1-14359
著录日期:
2019-08-12
标  题:
孝义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孝义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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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孝义市民政局系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承担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及老龄事业方面的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助股、基层政权股、社会福利事务股5个股室,下属7个中心、所(老龄办、社区管理中心、孝义市殡仪服务中心、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业所、敬老院、婚姻登记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孝义市民政局行政编制人员9人,事业编制61人。现有干部职工73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6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项目手续完备,2018年要积极跟进各项工作,责成专人督促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组织协调全力保证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全面完善城乡低保补差救助

继续着力抓好城乡低保补差救助制度的落实。在低保对象审批中全面落实补差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市低保标准的,要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并按照政策规定的补差救助发放低保金,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

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孝政办发〔2017〕61号)及《医疗救助补充意见》(孝民发〔2017〕57号),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救助。

4、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发展思路,大胆探索,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实施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运用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5、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工作

在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基础上,加大各类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做好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在创城的基础上,保障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利益,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及各类军队退役人员的相关工作,力争为我市2020年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奠定坚实的基础。

6、规范和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按照“选址合理、设计标准、名称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指导、督促和补助39个村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行,为全市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7、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依托前期普查基础,切实推进成果转化工作,为规范地名管理、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文化传承,紧紧围绕事关地名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需要,着力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推进地名基础研究、完善地名管理政策措施、全面完成地名设标、地名服务产品开发、地名文化保护和开发。

8、全面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

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深入开展星级支部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评选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成为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发展的先锋旗帜、示范标杆。

(四)单位决算说明

孝义市民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决算只包含本单位决算,不包括所属单位决算。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171045392.71元,年收入决算174975789.1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减少主要原因是用于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171045392.71与上年相比减少2.25%减少主要原因是用于综合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的投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0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1.9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和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说明

(一)2018支出决算129671091.7元,支出决算126045034.0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用于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对象等民生项目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544979.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对象等民生项目的支出增加,其中:

1、2018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决算8238709.93元,与上年相比增17.03%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2018年工资待遇提高其中公用支出525886.42元。

2)项目支出决算121306269.77与上年相比增加2.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对象等民生项目的支出增加主要项目是抚恤支出53670876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等人员生活补助、现役军人优待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生活补贴等退役安置支出3668355.26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遗属生活补助。社会福利支出22806655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784048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⑤临时救助支出786057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⑥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730117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⑦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6586456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及失地农民生活补助。⑧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7426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⑨医疗保障支出4676050.77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统筹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居保”“新农合”等。⑩其他支出2966962.74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地名普查、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民政对象两节一次性补助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对象等民生项目的支出增加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1)一般公共服务5780与上年相比增100%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社会组织党建的资金投入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4121688.9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救助对象等民生项目的支出增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76050.77元,与上年相比减31.44%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及统筹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居保”“新农合”支出减少。(4)城乡社区支出4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城乡社区经费于2018年支付。5)住房保障支出34146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2018年工资基数提高,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1)工资福利支出7449903.51元,与上年相比增32.4%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2018年工资基数提高、清算以前年度单位职工养老金及年金、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划入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777.16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1285499.03与上年相比减少13.74%减少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减少。(4)其他资本性支出190128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综合福利院在建工程支出及土地补偿款支出

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1个,决算资金1200680元。

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资金0元。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25886.42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5234.43元、印刷费20884元、邮电费8674.07元、差旅费8948.5元培训费2800元劳务费850元取暖费94300元、工会经费32711元、福利费21935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7944.42元、其他交通费16163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2975元、办公设备购置117000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重点支出和重要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决算支出重点支出资金111591250.84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义务兵优待金41694817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1976059元;退役安置补助3668355.26元;孤儿弃婴、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等24202994.8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840480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730117元,城乡医疗救助金支出4078427.78元;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400000元等。

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其他优抚支出转移支付资金为:提前下达2018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550万元(晋财社[2017]205号)、2018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487万元(晋财社[2018]117号)、2018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51.5万元(晋财社[2018]121号)、提前下达2018年老党员生活补助资金2.41万元(晋财社[2017]240号)、老党员生活补贴及提标补助资金2.13万元(吕财社[2018]136号)等。抚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三属”、老烈士子女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

2、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转移支付资金为:提前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5566万元(晋财社[2017]241号)、2018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69万元(晋财社[2018]28号)、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万元(晋财社[2018]120号)、2018年孤儿生活救助补助资金9万元(晋财社[2018]28号)。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3、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医疗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为:提前下达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5万元(晋财社[2017]204号)、2018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9万元(晋财社[2018]118号)、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15万元(晋财社[2017]217号)、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1万元(晋财社[2018]27号)、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32万元(晋财社[2018]122号)。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行国家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统筹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城居保”“新农合”,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退役安置转移支付资金为:2018年省级退役安置补助资金125.3万元(晋财社[2018]89号)、2018年退役安置人员补助资金72万元(晋财社[2017]208号)、2018年退役安置中央补助资金34.6万元(晋财社[2018]134号)等。退役安置资金主要用于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其遗属生活保障补助。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0平米,固定资产价值0元;(2)车辆1辆,固定资产价值73900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46532元。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944.42元,上年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23893.4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上年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上年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7944.42元,上年决算支出23893.4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缩减办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4.42与上年相比减少66.7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缩减办公经费开支

附件:1、孝义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孝义市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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