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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23-80160
著录日期:
2023-05-29
标  题:
孝义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孝义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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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 政策;监督实施民政事业地方性规章、办法和规范性文件; 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和监督基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4、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级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市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8、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建设审批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1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8、有关职责分工。

(1)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提案办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本级民政部门行政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审计工作;拟订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2、社会救助股

负责指导和监督实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社会救助的法制化建设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财政社会救助投入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拟定往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3、基层治理和社会组织股(社会组织党建股)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组织实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民政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民政局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协调、督办工作,指导全市民政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所辖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统战和群众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

4、区划地名股

指导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上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大型建筑物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区街路巷名的命名和更名初审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政区与地名地图、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档案和勘界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5、社会福利事务股

负责指导落实婚姻、收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依法承办本市辖区内居民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2.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

4.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5.健全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机制。

6.持续深化社会事务改革。

7.区划地名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8.严格执行物价政策,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包含本单位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961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投入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0.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投入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6.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上级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非税收入

2023年非税收入计划29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送温暖献爱心”工作宣传,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爱心捐赠。具体收费项目为:国内捐赠收入134万元;殡葬收费154.33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9424.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一)202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68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其中公用支出38.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调资福利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872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支出增加。主要项目是:

①孤儿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项目193万元。

②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629.29万元。

③老人福利项目276.96万元。

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项目211.22万元。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1763万元。

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892万元。

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补助项目123万元。

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项目1123万元。

⑨其他生活救助项目803.28万元。

⑩其他福利支出项目1270万元。

(二)2023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用于社会党组织党建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82%,主要原因是上级用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4)住房保障支出6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5)其他支出20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1.44%,主要原因是上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

(三)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596.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福利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3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调增。

(四)2023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35个,预算资金604.03万元。

(五)2023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个,预算资金15万元。

(六)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所属孝义市民政局一家行政单位,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加1.91%,原因是民政局人员福利费增加。

(七)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孝义市民政局预算安排重点支出(重要项目)资金8469.5万元。

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立项依据:中共山西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晋社综字﹝2018﹞2号)

项目概况: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

项目资金分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5.12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全覆盖。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

立项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社[2022]264号。

项目概况: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统筹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绩效总目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项目设立必要性: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国家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方死亡另一方患有精神或智障等残疾、一方死亡另一方因艾滋感染失去劳动能力或者5年以上在押服刑、离家出走3年以上等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基本生活补助。

项目资金分配:项目补助资金共4375.22万元,其中:儿童福利资金193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资金89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资金176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资金18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资金30.22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资金12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支出1123万元、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70万元。

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救助管理审批办法要求,按照对象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民政审批流程认真做好对象的认定工作,救助资金的管理、打卡发放工作规范。

3、孤儿助学金项目

立项依据: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

项目资金分配: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重视孤残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

4、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

项目概况: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决定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项目设立必要性:残疾人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特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项目资金分配: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29.29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决定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5、80岁以上老年人重阳节补助项目及百岁老人高龄补贴

项目概况:为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助,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立项依据: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40次。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276.96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体现党和政府对老龄人口的关怀,让老龄人口享受城市发展成果,为高龄老人发放补助。

6、城中村、城郊村失地农民补助项目

项目概况:保障因城市公共建设工程失地村村民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立项依据:《孝义市民政局关于部分城郊村、城中村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的请示》、《孝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14次。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784.64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因城市建设造成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胜溪湖街办部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7、区划地名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概况:用于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立项依据:《孝义市民政局关于申请将2022年度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孝义市第二次地名全国普查档案整理经费的请示》。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76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孝义市行政区划图》、《孝义市城区图》。

8、公坟占地农民补偿项目

项目概况:2007年因规划建设胜溪湖森林公园,将所涉及张家庄、樊家庄村坟墓选址迁移至下栅乡吴圪垛村和梧桐镇仁坊村,占地199.75亩,并安排2人进行看守。

立项依据:《孝义市民政局租用吴圪垛土地的协议书》、《梧桐陵园土地租赁协议》、《孝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4次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51.85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下栅乡吴圪垛村和梧桐镇仁坊村公坟基本维护运转。

9、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经费及运营经费项目

项目概况:补足农村养老薄弱环节,补助全市在运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

立项依据:《关于做好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3)61号。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773.32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对全市所有在运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情况摸底后,补助全市在运行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保证其基本运行。

10、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及儿童福利院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为解决弱势群体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补足养老薄弱环节,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建立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及儿童福利院工程。

立项依据:《关于孝义市综合福利中心养护院及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室外工程费用的申请》。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1270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项目投入运行后,将促进我市养老业和儿童福利的发展,满足老年人和孤儿、社会弃婴的需求。

11、城乡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补充保险

项目概况:为城乡困难群众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补充保险。

立项依据:《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8>99号。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36.86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和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改善民生。

11、元旦春节困难群众慰问项目

项目概况:在全市范围内,号召党政机关、驻市单位、企事业单位,通过自觉自愿方式开展捐款活动,收集到捐款后,纳入我局当年财政预算,并组织政府采购并发放两节一次性慰问金,保障困难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

立项依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项目资金分配:县级财政安排180.24万元。

项目绩效总目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群众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八)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收到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5014.51万元,分别为用于儿童福利资金193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资金892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资金1763万元、临时救助支出资金181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资金30.22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资金12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支出112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29.29万元,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经费70万元、孤儿助学金1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8000平米,固定资产价值2688.13万元;(2)车辆2辆,固定资产价值36.79万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706.38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从2005年以来,全市预算草案全部按照部门预算的模式编制。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数量为4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8万元。其中: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附件:孝义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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