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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编号:
111423LL00100/2019-01715
著录日期:
2019-06-12
标  题:
孝义市委政法委法定职责
孝义市委政法委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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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及市委决定,推进平安孝义、法治孝义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区域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拟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市委及吕梁市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及时向市委和吕梁市委政法委提出意见和建议。统筹推进政法领域改革,研究解决全市政法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智能化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全市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吕梁市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配合协作机制,积极推动重大、疑难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和政治轮训。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干部,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管理孝义市法学会。 
  (八)落实中央、省、吕梁市、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和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负责市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支持配合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法治建设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九)掌握分析全市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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