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抗震设防及消防事中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
(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工作。
(一)负责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二)负责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负责抗震设防及消防事中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
(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