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是孝义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孝义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按照程序向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在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事项
(一)您对孝义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公共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您对个人和企业在我市各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
(三)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您可以通过领导信箱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1.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予行政许可等的申诉(请求)。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2.涉及经济合同、经济财产权益纠纷等情况,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
(二)其他有关推销、邀请、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的信件本栏目管理人员不予受理。
(三)匿名信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提交信件须知
1.提交信件时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随意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提交信件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信件。
3.提交信件时须写明提交邮件人姓名、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注:联系电话必须填写,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如因未填联系电话而造成无法核实所反映情况,后果自行负责。)
4.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重复提交。网站对来信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予以保密。
谢谢您的参与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