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福广场停车位问题
写信日期 | 2023-02-08 | 回复部门 | 孝义市新义街道 |
信件内容 | 1、天福广场地面、地下停车位又恢复收费是否合规?2、天福广场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车位是否允许销售,购买后是否有永久使用权和交易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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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02-10 |
回复内容 | 天福广场地面停车场是开展省级夜经济区项目规划服务管理需求,地面、地下停车场是根据政府审批件进行收费的。 人防车位建设费用是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列入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商作为天福广场地下人防车位的投资人和所有人,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对于购置后的地下车位,依法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车位的使用权限与车位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致,但政府有规定的按照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乙方购置车位后,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