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保申请的问题
写信日期 | 2025-06-24 | 回复部门 | 孝义市民政局 |
信件内容 | 来信人咨询:领导您好: 目前,我父亲是重度残疾人,聋哑人,且没有收入,根据民政部2021年6月,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是否还需要统计我个人收入情况,而统计的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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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5-07-01 |
回复内容 |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晋民发【2021】57号文件精神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是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云1.5倍,且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如果王某和其父亲共同生活,需要计算本人和父亲的家庭人均收入,人均收入要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如果王某已婚,需要计算王某应付其父亲的赡养费,赡养费低保低保标准的1.5倍,其父亲可以单独申请低保,请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