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是孝义市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孝义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按照程序向有关责任部门或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在孝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企业群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非紧急类事项。
(三)企业群众对全市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政务服务、生态文明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企业群众对政府部门和承担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效率、质量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企业群众对政府部门政策法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六)企业群众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未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投诉举报。
(七)企业群众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八)企业群众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九)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事项。
(二)非我市行政职权管辖范围的。
(三)属于各级检察院、法院、部队职权范畴,或已启动司法程序但尚未作出判决的事项。
(四)涉及纪检监察、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事项。
(五)属于110、119、120、122等紧急求助类的事项。
(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包括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诽谤或恶意攻击他人的。
(七)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八)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九)已依法依规办结或正在办理的事项,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
(十)不愿实名反映、信息要素不全、内容不明确的诉求。
三、来信人须知
(一)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要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以便联系;
(三)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
(四)信访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请妥善保存。可在“领导信箱”页面的“信件查询”栏输入这个编号,了解信件办理情况;
(五)信访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谢谢您的参与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