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4-08-04 回复部门 孝义市公安局
信件内容

本人2020年从江苏大学临床医学毕业,毕业后户籍没有迁回孝义,之后到深圳市的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户籍就迁到了深圳,今年住培毕业,想近期把户籍迁回孝义。父母是下堡的农村户口,现在不在村里住好久了,我的户口不好迁回村里,能迁到市里的街道吗?能发一下户籍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吗?如果户籍能成功迁回孝义,过程中还需要我在深圳这边办什么手续吗?山西公安掌上派出所在申请户籍迁回时老是提示身份证号有误,但是身份证号是默认无误的。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8-09
回复内容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六条之规定:户口是指公民在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的身份信息,所以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申报材料如下:

(一)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公租房租赁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使用证明;

(二)父母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详情请致电0358-766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