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2025-06-22 回复部门 孝义市社会保险中心
信件内容

来信人建议:孝义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养老金为200余元,是否可以适当提高些,提高老人日常生活。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07-02
回复内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8】99号)文件规定: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通过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国家和地方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调整方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82元,已累计提高标准1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