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治超办成立于2008年,属于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党务办公室、治超大队。治超大队下设处理室、、督查、流动稽查队、固定检测站、责任倒查室;流动稽查有三个流动队,固定监测站设有南小堡超限检测站、薛三线治超停车场。 我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本辖区有关政策、措施、制度和规划等,并组织实施;协调交通、公安、发改、工商、质监、安监、法律、宣传、监察等部门建立统一领导、指导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负责治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负责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治超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责任倒查;负责市委、政府及领导组交办的随机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事业编制8人;实际10人。
(三)本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履职,负责治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责任考核等;负责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治超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责任倒查;负责市委、政府及领导组交办的随机任务。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8 年收入决算4465441.76元,上年收入决算3379916.92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经费增加,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544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经费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支出决算说明
(一)2018 年支出决算3934253.76元,上年支出决算2672468.5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2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5242.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2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1、2018 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决算2867565.49 元,与上年相比增减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决算 1066688.2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1)一般公共服务3315242.0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2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1)工资福利支出2090809.4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2)商品和服务支出832458.69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44.32元(4)资本性支出943541.31元。
(三)2018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决算资金17981元。
(四)2018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资金0元。
(五)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治超办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决算支出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832458.69 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4481.49 元、印刷费 23221.00 元、电费121335.54元、邮电费1700元、取暖费38439.21、日常维修费72007.96元等。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重点支出和重要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决算支出重点支出(重要项目)资金0元,(七)2018 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1861平米,固定资产价值1312330.60元;(2)车辆17辆,固定资产价值1990711.31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343890元。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对以税收主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
3、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
4、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四、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52871.8元,上年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875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 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 元,上年决算支出 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8 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 0元,上年决算支出 0 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 年公务用车保有数量为 17 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 3 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52871.8元,上年决算支出19875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8.16%,增加的原因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75492.3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新购置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379.49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5%,增加原因加大日常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