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孝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直属于市政府的全额事业单位,是我市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部门。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基础设施规划管理股、用地与名城保护规划管理股、档案与规划馆管理股、规划编制信息中心、大孝堡城乡规划站、梧桐城乡规划站、高阳城乡规划站、胜溪湖城乡规划站、兑镇城乡规划站、下堡城乡规划站13个内设机构,下设孝义市城乡规划监察大队。
职责为:
1、宣传、贯彻国家、省、吕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修编、调整、补充并审核上报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审查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依法审定本行政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专项规划。
5、依法做好城镇勘测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定其用地位置、界线、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外立面装修、灯饰、城市雕塑及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现场放验线管理,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10、负责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1、受理有关规划管理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规划听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12、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编制、保存、整理、查询等管理工作。
13、开发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组织促进城乡规划科技进步、人才开发和内外交流。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孝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事业编制61人;实际71人。
离退休人员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发放工资,保障两险一金及安排单位的事业运行经费和项目经费。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75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非税收入
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具体收费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罚没款3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75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一)2019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720.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3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中公用支出3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会经费和拆除违法建筑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3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第一书记经费和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主要项目是:
①第一书记经费项目0.62万元
②拆除违法建筑费用项目3.31万元
③规划馆运行经费项目4万元
④补充办公经费项目24万元,其中培训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咨询费3万元;办公经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劳务费6万元。
(二)2019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87.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2)城乡社区事务60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34.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6.14万元,上年无此科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事业单位医疗科目。
(三)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69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工会经费和拆除违法建筑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2019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五)2019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8.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七)重点支出和重要项目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重点支出(重要项目)资金0.62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经费支出。
(八)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0平米,固定资产价值0元;(2)车辆6辆,固定资产价值507005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166563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从2005年以来,全市预算草案全部按照部门预算的模式编制。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40%,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2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