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16年10月由原“孝义市卫生监督局(所)”和原“孝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察大队”合并组建而成,是孝义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依法在全市行使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违法行为。机构内设办公室、党务办公室、法制稽查股、宣传信息股和综合执法一、二、三、四、五、六中队10个股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孝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工勤编制0名;实际57人;长期聘用临时工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市卫计执法大队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卫健局的安排部署,突出省卫健委两个试点工作和全市三个重点任务,抓好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
(1)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分平台试点工作。推进大队智慧卫监指挥中心优化升级,完善孝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平台内容功能。加强与省卫生监督所工作对接,强化人财物投入,拓展医疗废物在线监测子系统、饮用水在线监测子系统、高压灭菌在线监测子系统、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子系统、泳池水在线监测子系统等五个在线监测系统的应用范围,最终实现自动监管、三级联动、无纸化监督和全过程记录,确保监管行为纳入率达100%,监管对象覆盖率不低于80%。
(2)深入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按照省卫健委关于2020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安排部署,配合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260户企业试点工作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在2月底之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实施自评估,配合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有关文献资料的修订工作,完成山西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全面铺开2021年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同时,按照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业卫生监督)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和各级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履职,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员培训、职业病防治及宣传、健康体检机构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提升监管企业职业病防护能力和水平,降低职业病风险,全力保障劳动者健康。
(3)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整改和常态长效工作。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8年版)》及孝义市委市政府《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整改工作方案》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全市住宿单位、校园周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包联小区三落实职责,参照不同场所整改目标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督促和复查巡查工作任务,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4)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加大培训和巡查力度,针对性开展医疗废弃物、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专项整治,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5)科学规范管控集中隔离点。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强化组织管理,科学设置分区,细化完善管理制度、流程,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集中隔离管控入住、医疗、安全、餐饮、消毒等各环节有效衔接,持续细化流程环节闭环管理,保障隔离点高效运转、科学规范管控。
(6)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完善打击无证行医线索排查机制、联动打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科普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美容机构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推动放射卫生在线监督系统使用,加大对放射诊疗机构违法行为查处。依法规范医疗污水和医疗废弃物监管。加强母婴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坚持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措施,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传染病监督和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加强对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中医服务监督执法力量,提高中医服务监督能力。持续加强城市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全面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工作,对传染病预防控制、饮用水卫生和教学环境等进行系统评价。加强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
(7)全面推进体育监督执法工作。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审批项目持续开展体育经营活动摸底排查。同步进行体育经营活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加强经营场所持证情况、各项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公示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警示(告知)落实情况、应急措施及高危性体育项目安全管理和规范经营监督管理,指导其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推进依法规范和安全经营。
(8)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任务。统筹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游泳场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医疗、放射、传染病、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监督执法动态情况,制定年度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计划,提早开展有关第三方检测机构招标采购,稳步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抽检工作,高效完成抽检任务。
(9)落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驻市厂矿医疗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驻市厂矿医疗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全力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协管员监督执法参与度,全面提升协管工作成效。
(10)开展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三个率先”示范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稽查职能,推动作风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拓展性学习和技能强化。升级优化卫生监督手持执法终端系统,实现“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抽查模式常态化,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卫计执法宣传工作,采取多媒体联动的方式扩大宣传影响力。
(11)坚持服务大局,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作。巩固2020年“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着力化解群众在医疗、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健康监督领的不稳定因素;将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着力建设平安单位。
(四)单位预算说明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预算只包含本单位预算,不包括所属单位预算。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7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加大了卫生罚没力度。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加大卫生罚没力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二)非税收入
2021年非税收入计划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增加的主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和增加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具体收费项目为:卫生罚没收入6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7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2021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6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和部分项目支出转为基本支出。其中公用支出6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派驻临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转为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项目是:
①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运行项目100万元
②国家卫生监督抽检项目15万元
③职业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8万元
(二)2021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一人和预算了2019和2020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62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住房保障支出4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加大。
(三)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552.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工资上调一级。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派驻临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转为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一人。
(四)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预算资金16万元。分别是:复印纸1万元、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经费15万元。
(五)2021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本部门(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七)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重点支出资金123万元,主要用于:①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点运行项目100万元、②国家卫生监督抽检项目15万元、③职业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购置项目8万元。
(八)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房屋0平米,固定资产价值0元;(2)车辆7辆,固定资产价值708749元;(3)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363993.4元;(4)无形资产价值98112.5元。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四)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从2005年以来,全市预算草案全部按照部门预算的模式编制。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4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数量为7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4万元。其中: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与上年相比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