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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孝义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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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在孝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苏晓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1年1-10月财政运行情况

(一)1-10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资源类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带动财政收入不断加速增长,收入进度超预期、超序时进度,全年超收已成定局;同时,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合理增长速度,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情况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70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22%,同比增收62376万元,增长29.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6486万元,为年初预算94.12%,同比增收47970万元,增长28.47%;非税收入完成60611万元,为年初预算110.2%,同比增收14406万元,增长31.1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71034万元,为预算(含年初预算、上年结转和新增上级转移支付)的78.96%,同比减支6782万元,降低2.44%。主要支出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7612万元,为预算的76.36%,同比增长6.66%;

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0940万元,为预算的79.92%,同比增长14.46%;

教育支出执行61856万元,为预算的73.49%,同比增长19.2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3243万元,为预算的80.4%,同比降低51.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1322万元,为预算的84.41%,同比增长3.82%;

卫生健康支出执行20995万元,为预算的75.01%,同比降低14.6%;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9024万元,为预算的70.22%,同比增长64.43%;

农林水支出执行12148万元,为预算的45.29%,同比降低23.3%。

3.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1-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727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3.62%,同比增收10993万元,增长17.81%。

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2645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65%,同比减支16483万元,降低38.39%,减支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10月份集中缴库尚未安排相应的支出。

4.社保基金收支完成情况。1-10月份,全市社保基金收入累计完成454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66%,同比增收3340万元;社保基金累计支出3774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5.43%,同比减支49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特点

1. 财政收入持续向好。今年以来,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工业、投资、消费等各项经济指标均有所增长,为财政收入恢复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之受上年收入基数较低影响,1-10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9.05%,且增速和进度均稳步加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年度计划序时进度16.67%,总体呈现“稳中恢复,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2.税收收入稳步增收。1-10月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8.47%,13个税种中7增6降,增值税等主体税收均实现增长,增幅均在14%以上,拉动力增强。如:增值税增长23.24%,企业所得税增长120.38%,个人所得税增长14.29%,资源税增长50.35%。但车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环保税都为负增长,尤其是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降幅较大。具体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97953万元,同比增收18471万元,增长23.24%;

企业所得税完成35609万元,同比增收19451万元,增长120.38%,主要是受今年以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利润大幅增加拉动;

资源税完成37950万元,同比增收12709万元,增长50.35%。主要是今年以来原煤需求上涨,价格上行;

个人所得税完成2504万元,同比增收313万元,增长14.29%;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2877万元,同比增收2127万元,增长19.79%,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增值税附加收入,随增值税收入增长;

印花税完成8451万元,同比增收2609万元,增长44.66%;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916万元,同比增收1846万元,增长26.11%;

土地增值税完成2285万元,同比减收2030万元,降低47.05%;

车船税完成2071万元,同比减收145万元,降低7.17%;

耕地占用税完成-694万元,同比减收5742万元;

契税完成3406万元,同比减收699万元,降低17.03%;

环保税完成1244万元,同比减收354万元,降低22.15%。

3.非税收入超额完成。1-10月份,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0611万元,同比增收14406万元,增长31.18%,超额完成全年计划。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其他非税收入均实现增长,尤其是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增幅较大。罚没收入主要为自然资源局、交警队等部门罚没款。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主要为两权价款收入。捐赠收入主要为企业的捐款。

二、全年预算收入预测及建议调整方案

由于年初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变化形成财力变化,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收支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及财力变化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1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增加16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合理安排今年财政超收收入的通知》,考虑到我市今年受灾实际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调整为301000万元,收入增加部分用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增支等。同时,一般转移支付增加13075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新增债券4600万元,合计增加财力336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建议

根据上级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新增财力主要用于落实年初财力原因未列入预算的刚性支出、公益性项目支出等,相应安排支出336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315362万元调整为349037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和上年结转)。具体为:

(1)根据上级政策以及刚性支出需要增加支出19567万元。主要用于因年初财力紧张,未能列入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及上级出台政策需安排的支出,包括:

年度增人增资及正常调资经费支出3538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助6590万元;

大孝堡镇、梧桐镇救灾支出600万元;

集中供热缺口补助5000万元;

崇德学校、十三中设备购置支出1147万元;

应急救灾支出预留2692万元。

(2)上级明确转移支付用途9508万元。因上级已明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范围,需要相应安排相关支出。具体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基层联络站建设、寺观教堂维修等;

公共安全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政法转移支付等;

教育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

医疗卫生支出115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农林水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

住房保障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458万元,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治理相应支出。

(3)新增一般债券4600万元,建议用于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工程3659万元、水利局小型水库监测等133万元、第十三中建设项目308万元、崇文街小学分校建设项目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10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72711万元,经与国土部门对接,预计全年收入能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调整。新增地方政府自求平衡专项债券174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贾家庄二期建设项目17400万元,需要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400万元。这样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年初86916万元调整为104316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和上年结转)。

三、其他重点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增加情况

截止10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12143万元,比年初增加10223万元,需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022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4万元,主要是增加党员教育经费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35万元,主要是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万元,主要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奖励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3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文艺创作、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9万元,主要是重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等;

节能环保支出增加7943万元,主要是增加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737万元,主要是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

农林水支出增加974万元,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资金、防灾减灾专项资金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68万元,主要是开发区建设发展资金和省级汽车消费奖励资金等;

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主要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入以及上级收回采煤深陷区治理资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万元,主要是增加防灾减灾专项经费等;

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4万元,主要是增加交通领域项目支出等;

其他资金8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增加情况

截止10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1556万元,比年初增加600万元,需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600万元,主要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38万元,主要是资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55万元,主要是用于A级景区A级厕所全覆盖项目;

其他支出增加507万元,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转移支付增加情况

截止10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下达32051万元,比年初增加32046万元,主要是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款,需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32046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收入的数据是根据相关部门测算得出的,上级增加的转移支付是截止10月底数据,根据年终实际决算情况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变化,我们将在下一年度予以说明。

四、落实市人大决议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深入挖掘节支潜力,坚决把一般性支出压下来,严控非必要非必须的支出。二是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确需追加支出预算的,通过统筹、调剂使用年初部门预算,以及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安排解决,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三是对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安排尚未支出的进行调整收回,解决支出僵化问题。

(二)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定期压减收回机制,对未按期分配下达的资金进行压减收回,压减收回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二是落实“三保”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三保”运行分析,随时掌握“三保”的运行状态,提高防范“三保”风险意识,确保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三)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强度。借助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强化对财政收支、库款规模、政府债务等方面的监控,及时跟踪分析,准确预判趋势,积极主动作为。特别要加强灾情因素对我市经济和财政的影响研判,深入分析各行业税收变化情况,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监控工作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今年突发灾情影响,我市财政运行趋于紧张,支出需求进一步扩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主动担当作为,抓好收支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财政应有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人大表2021年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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