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河道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1)河道治理部分(清淤、生态护坡、湿地修复):此项建议与我局职责高度契合。我局将积极采纳,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我们将认真总结孝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入文口段)的经验,科学规划,争取资金,逐步扩大河道清淤范围,系统实施生态护坡建设、湿地修复等工程,着力恢复和提升孝河河道的自净能力与生态功能,持续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
(2)污水管网改造与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部分:提案中关于“投资改造老旧管网,新建雨污分流设施,重点整治沿河村庄、工业园区污水直排问题”的建议,是解决水污染源头问题的关键。需要说明的是,城市及乡镇的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改造、维护以及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管理,其主管部门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管局)。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则通常由园区管理机构或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此项工作不在水利局的法定职责范围内。我局深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积极向市政府反映,建议由市住建局(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快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并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沿河村庄、工业园区污水直排问题的执法监管。我局将在职责范围内,在河道巡查中发现的相关污水直排线索,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部门。
二、关于建立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此项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必要性,我局完全赞同并愿意发挥牵头或核心参与作用。我局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孝河流域生态保护规划》,明确流域水质保护目标、生态基流保障、水土保持要求及各方治理责任。全力支持并推动建立联合巡查、污染源追溯机制。我局可利用现有的河长制工作平台,积极参与联合巡查,共享河道水量、水质(部分指标)、行洪障碍等信息。支持利用智慧水务平台实现基础水文、河道监控等数据的实时共享。我局支持定期召开流域治理联席会议,就河道管理、生态流量保障、水利工程调度、水旱灾害防御协同以及涉及水利职责的污染治理难题进行协调。发动基层河长、河道管理员、网格员及志愿者参与河道巡查,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是我局正在推进的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持续深化落实,巩固全民共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三、关于强化科技与资金保障
河道水质监测技术应用:我局支持引入物联网、AI等先进技术加强对河道水质(特别是与水利相关的指标如浑浊度、流速流量等)的实时监控能力,提升河道管理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我们将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升级完善水文水质监测站点网络。“厂网河一体化”运营模式:提案中提到的“厂网河一体化”运营模式,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厂(住建/城管或水务公司主管)、污水收集管网(住建/城管主管)与河道(水利主管)的系统化、一体化管理运营。该模式需要跨部门(住建/城管、水利、生态环境、水务公司等)的高度协同和职责整合,并涉及管理体制、资金渠道、运维责任等多方面复杂问题。目前,在我市层面,受限于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体制,短期内实现真正的“厂网河一体化”运营存在较大困难。我局理解该模式在提升治理效率方面的优势,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探索建立更高层面的协调机制,研究符合我市实际的、分步骤的整合或协同路径。资金保障:我局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生态修复治理等专项资金,并统筹用好市级水利相关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孝河河道清淤、生态护岸、湿地修复等直接相关的工程建设。对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我局持开放态度,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索PPP、EOD等模式。关于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所需资金,需由主管部门(住建/城管)牵头申请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财政投入。
我局衷心感谢提案人对孝义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思考和建设性意见。对于职责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侧重水利部分)以及河道智慧化监测等工作,我局将主动担当,积极落实。对于涉及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建设、“厂网河一体化”运营等超出水利局职责范围的事项,我局将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积极建议并全力配合牵头部门(主要是市住建局/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共同推动孝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保障“一泓清水入黄河”目标的实现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