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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梁同灵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市政府每年给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建议》已收悉。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护林员队伍保障工作给予的关注与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对您的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护林员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直接责任人,他们常年坚守在野外一线,肩负着巡护山林、预防森林火灾、监测森林病虫害等重要职责,工作环境复杂且充满风险。您提出的为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这一建议,对提升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5年3月我市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在这一关键时期,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护林员的作用愈发凸显。为全面落实护林员保障措施,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了全方位督导检查工作,将护林员人身意外保险缴纳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目前全市护林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已由各自所在乡镇(街道)统一完成缴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60元,并将相关缴纳凭证交回我局统一存档备案。

此次保险缴纳工作的全面落实,是我市在护林员保障工作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护林员保障工作,切实筑牢护林员人身安全的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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