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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魏向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村级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机制,加大山区乡镇老人关心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3年起,为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空巢老人”,我市启动实施了新建、改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2013年-2021年共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6所。2022年我市按照常住人口300人以上行政村实现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全市日间照料中心达到140所,基本实现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2024年,从全市现有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选取老年人口较多、积极性高、有需求、条件较好、能持续运营的54所进行了提档升级。2025年,全市提供用餐服务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69所。

基本情况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2023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日间照料中心供餐服务,对提供用餐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标准每年不低于3万元,不提供用餐的运行补助标准每年不低于1万元,并对持续运行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给予适当奖补。2024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提供用餐的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补助标准每年4万元,不提供用餐的运行补助标准每年1万元。2025年,根据财政资金安排,为2024年第一批供餐型和非供餐型日间照料中心发放运营补贴102.9万元,第二批正在审核资料中。

(二)强化政策保障力度。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是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一个平台、支点。为了认真做好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工作,使各项制度、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娱乐、休息、健身、膳食及白天生活照顾等服务活动,真正使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好、运行好,为资金拨付提供可靠依据,出台了《关于印发〈孝义市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孝民发〔2023〕28号),从运营情况、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三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我市日间照料中心每年4—11月份运营的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督促各日间照料中心规范运行,确保机构开门运行,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及助餐服务。为贯彻落实《关于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孝发〔2024〕9号)、《孝义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孝政办发〔2024〕32号),健全我市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城镇养老服务覆盖范围,不断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质量,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2025年8月,根据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孝义市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发放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运营补贴发放管理。目前正在向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征求意见中,预计12月正式出台。2025年10月,我市将继续组织人大、政协、各乡镇(街道)和卫健、住建、市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对各乡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观摩督导,确保机构按要求开门运行,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及助餐服务。

(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农村留守老年人群体成为养老服务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农村老年人,特别是那些高龄、空巢、独居老人,普遍面临着无人照料、孤独寂寞的养老困境。目前养老行业中,公办敬老院主要是为农村五保老人设置的,绝大多数无力接收其他老人入院养老;商业化的养老院收费高,农村老人收入低,负担不起。日间照料中心则立足于打造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重点为7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无子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子女不在本县及计划生育家庭的留守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鼓励结合社会化运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与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用餐、文体娱乐、阅读、健身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争取更多的资金补助,强化对全市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指导、检查、考核和运行资金拨付的工作力度,积极宣传让老年人真正了解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加快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体系规模,扩大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辐射范围,让更多的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村居延伸,让更多的农村老人能够共享优质的养老服务资源,过上更加幸福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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