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落实小区物业评级标准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单位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根据山西省、吕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开展了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价、物业企业执行政府指导价项目服务等级核查整治等工作。星级评价和物业服务等级核查目前还是两项不同的工作,尚未有相关文件明确星级评价结果可直接运用于物业服务小区的等级上来。
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核查分别由市物管中心和发改部门负责,去年以来,我市扎实开展该项工作,成立评价组,从物业协会中抽调物业管理方面专家、骨干组建核查工作评价组,现场核查物业服务情况(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听取业主、社区对物业服务意见,综合社区初评意见及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核查项目进行等级认定。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物业服务小区等级核查115个,完成率达100%,推送发改部门115个,其中核定降级物业服务小区10个。
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巡排查督导整治工作,市物管中心抽调14名业务骨干组建物业服务指导稽查队,分组包联对接各物业服务企业,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物业不履约不到位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履职情况,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推动明明白白消费。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建好用好“物业港”,切实做好“听民意办实事”所涉工作,努力把物业打造成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打造成为传递党的温暖、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阵地,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